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于1996年8月組建的哈爾濱地區唯一的常設民商事仲裁機構。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之間簽訂的仲裁協議,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為了加強與社會各界,尤其是各行業協會、商會、企業、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的聯系,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仲裁法律制度為市場經濟服務的作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仲裁聯絡員(兼職)。仲裁聯絡員主要負責所在單位與仲裁委員會的聯絡,仲裁法律制度的宣傳推廣以及仲裁委員會委托開展的各項工作。
仲裁聯絡員應聘條件為:1、熱愛仲裁事業;2、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具備豐富的行業經驗;3、具有本科以上或者相應的文化程度;4、區縣政府、政府部門法制機構負責人,行業協會或者商會的駐會專職負責人,企業法律部門或者合同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或者合伙人等。
對在聯絡員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并符合仲裁法規定條件且能夠勝任仲裁員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可以優先選聘為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請有意成為仲裁聯絡員者到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網站http://www.hrbac.org.cn/下載《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聯絡員登記表》,并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將該表(紙制版和電子版)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
聯系人:袁莉華、夏世超
電話:86484951、82815703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小文明街1號405室
電子信箱:hrbzcw2013@163.com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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