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想側面了解一些違約金的事情,特崗服務期年滿三年,辭職后要賠償七至八千的違約金嗎?謝謝老師。(易賢老師真是老百姓的好老師)。
回復:你好,據特崗聘用合同第四條乙方義務第3點,服務期間除不可抗力因素并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外,不得單方中止合同。關于違約金我也不是很清楚,聽說有的地區是用未滿服務期的年限乘以每年年薪的百分之五十(有的百分之八十),僅僅聽說而已,真實性尚不確定,無參考價值,具體事宜還請務必咨詢當地教育局(特崗辦)了解確定為準。服務期滿,若不愿繼續留在當地學校任教,應保證與學校做好工作交接,直到辦理正式調離或其他離崗手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