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考生:
根據《包頭市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包人發〔2013〕36號)要求,現將退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費對象
2013年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低保家庭考生免收報考費;2012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報考費減半收取報考費;報考取消崗位已完成交費的人員將對其進行退費。
二、退費攜帶證件
辦理退費時請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報名表》、《減免考務費申請表》。2012年和2013年畢業的報考人員還須攜帶畢業證原件或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低保家庭考生還須持家庭低保證明原件,到市公務員局(包頭市稀土高新區阿爾丁大街41號人和大廈,稀土大廈北)專技科612室辦理退費手續。退費可委托他人代理,辦理時代辦人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
三、退費時間
2013年9月1日—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如筆試缺考將不再退費。望各位考生相互轉告,盡快辦理。
公開招聘辦公室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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