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定向政法審核“未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未就業證明”需要到什么地方去開證明 ,謝謝。
回復:未就業證明可以為如下任意一種:
1.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為大學畢業生需要辦理的離校手續之一)
2.報到證(可到省教育廳辦理)
3.到當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指導中心憑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報到證開具的未就業證明。
以上證明有其中一種即可。當然退役士兵是不用的,只有高校畢業生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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