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總體方案》和《招聘簡章》以及自治區公開招聘辦公室的統一部署和工作安排,現將內蒙古婦幼保健院公開招聘進入專業測試人員資格復審和進行專業測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資格復審地點:內蒙古婦幼保健院行政辦公區2樓2號會議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公園東路6號)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材料:
1.畢業證、學位證(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第一學歷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報名登記表》和《資格復審通知書》(一式兩份,須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
2.戶籍在集體戶上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區外內蒙古生源畢業生還需提供本人戶籍注銷頁的家庭戶口簿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3.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件:如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醫師注冊證書、護士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醫院將出具通過資格審查通知書,并與其簽訂知情告知書。
(四)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研究生和試用期內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列入行政事業正式編制)、未滿規定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工作經歷證明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五)對應聘人員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材料不齊者在規定時間內未補齊者、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將視為自動放棄專業測試資格,取消其專業測試資格。
(六)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及筆試成績接近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務必在資格復審到專業測試期間隨時保持所提供的移動電話的通暢,遞補工作以電話方式通知,按規定進入遞補程序程序的應聘人員,其電話無法打通或接到遞補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專業測試資格。同時遞補人員要按要求攜帶相關資料,材料不齊者在規定時間內未補齊者,取消其專業測試資格。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時間:擬定于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
(二)專業測試地點:內蒙古婦幼保健院行政辦公區二樓1號會議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公園東路6號)。
(三)具體要求:
1.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資格復審通過通知書(資格復審時發放)參加專業測試。
2.考生在整個測試期間不得使用通訊工具;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及電子產品,否則作為違紀處理。
3.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測試科目。測試計時以計時員掌握的時間為準。
4.考生對提問的字、詞有不清楚的,可請求考官復述一遍。在回答提問中不得反問考官。
三、聯系電話和舉報電話
1.咨詢電話:0471-6691041(內蒙古婦幼保健院人事科)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舉報電話:0471-6946356、6944583(自治區衛生廳紀檢監察室);0471-6944563(自治區衛生廳人事處)(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特此通知。
二0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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