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推進農副產品直銷店建設實施意見,經縣政府同意,2013年我縣在華藏寺城區再建設4個農副產品直銷店,現就公開招聘直銷店經營人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要求
1、 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具有合法身份和自主行為能力,原意經營規定的蔬菜品種,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限價、差價等各項價格監管要求,并在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能夠按照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簽訂的協議履行穩價惠民義務的經營者。
2、有一定建設標準和經營規模的固定經營場所。直銷店按“六統一”標準建設,即統一門頭、統一標識、統一標價、統一配置、統一服裝、統一布局。直銷店經營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
3、經營的直銷商品為群眾基本生活必需的農副產品,蔬菜直銷店經營的蔬菜平價品種不得少于10個。肉食直銷店以大肉為主,同時可經營牛、羊肉。
4、經營者申請開辦直銷店的,應向縣價調辦提交以下材料:
⑴書面申請材料;
⑵經營場所相關證明;
⑶縣價調辦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由縣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統一規劃布點,并組織有關人員評審選定,評審結果進行公示,評審結果經公示有效的,予以認定,縣價調辦與經營申請人簽訂合同或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并向社會公布。
6、 直銷店實行退出管理機制。經營人應嚴格遵守《天??h農副產品直銷店管理辦法》和《天祝縣農副產品直銷店考核辦法》,對考核不合格的直銷店應進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或單方退出的,取消其直銷店資格,并追回補貼資金。
二、補貼方式與標準
農副產品直銷店只搞零售,不搞批發。經營的平價蔬菜價格原則上要低于當地同類市場均價15%以上,平價肉類價格原則上要低于同類商品均價5%以上。
補貼資金采用“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補貼,直銷店一次性裝修、設備購置按每店最高4萬元標準據實補貼,房屋租賃費、價格運行獎勵費用(即價格補貼)每年每店最高4萬元。
三、報名時間與地點
時間:2013年 8月20日至30日,早上9.00點—12.00點,下午14.30分—17.30分(雙休日除外)
地點:天祝縣政務大廳3號廳
四、聯系人
吳圣江 聯系電話:18089350989
天祝藏族自治縣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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