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3年度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莆市軍轉[2013]5號)文件規定,現將荔城區安置的2013年軍隊轉業干部,實行“功績量化、公開挑選”辦法擇崗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挑選對象
符合在荔城區安置的所有軍轉干部。
二、挑選崗位
1.行政崗位8個:市公安系統8個。
2.參公崗位5個:區老年大學、區環境監察大隊、區經濟綜合調查隊、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和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1個。
3.事業崗位11個:區殯葬管理監察中隊1個、莆田壺公山森林公園管理委員會2個、鎮海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隊1個,新度鎮綜合行政執法隊2個、黃石鎮綜合行政執法隊3個、北高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2個。
三、崗位要求
24個挑選崗位除市公安系統崗位有條件限制外,其他崗位均沒有條件限制。
市公安系統8個崗位條件要求如下:年齡40周歲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政審合格。
四、挑選時間
2013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
五、挑選地點
區公務員局會議室(鳳凰山廣場荔城區綜合辦公樓11層)
六、幾點要求
1.為了增加挑選工作的透明度,確保挑選全過程的公平、公正,擬邀請市軍轉辦、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及用人單位的有關領導共同參加。
2.省軍區確認并下發的軍轉干部功績量化分,擬在挑選崗位前半小時,當場拆封,并理出在荔城區安置挑選對象的分數,同時按高分到低分排好順序。
3.根據閩軍轉[2010]1號關于“服現役期間個人榮立二等功或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隊轉業干部,在功績量化計分基礎上優先擇崗”的規定,對立二等功(含戰時三等功)的優先挑選。
4.挑選崗位時必須由挑選對象本人親自到場挑選。如遇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挑選的,應提前1天將具體情況書面報告市軍轉辦和區公務員局,獲批準后可委托他人到場挑選(必須要有委托書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并由區公務員局指定崗位安置。
5.挑選崗位結束后,參加挑選的對象都必須填寫挑選崗位表格(附后),并簽上本人名字(或受托人姓名)。
莆田市荔城區公務員局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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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荔城區2013年“功績量化、公開挑選”安置軍轉干部擇崗確認表
《荔城區2013年“功績量化、公開挑選”安置軍轉干部擇崗確認表.doc》來源于荔城區人事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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