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目標】
1.了解并掌握高等學校學制、學位制度、招生就業制度和教師聘任制度的基本概況。
2.對我國上述教育制度的改革和發展情況及面臨的問題有比較全面的認識。
第一節 高等學校的學制
一、學制的概念及其演變
學制是指一個國家的各級各類學校的系統,它包括:有哪些種類學校,這些學校由誰來主辦和管理,學校的性質和任務是什么,實際的入學條件、修業年限以及各級各類學校的關系如何等等。高等學校的學制即指各類各層次高等學校的系統。
學制建立的基本依據如下。
受教育者的身心發展特征是確定各級各類學校分段以及學生入學年齡、修業年限的基本依據,它體現了統一性的原則。在目前世界各國,盡管學制基本穩定,但圍繞著關于學制中如何更合理地劃分階段,各階段的修業年限如何確定等問題,還在不斷進行探索和嘗試。
二、高等學校的學制概況
(一)世界各國高等教育辦學體制特征
美國學者伯頓根據世界各國高等教育系統的不同特點,從舉辦者角度將其概括為四種基本類型,它們分別是:
1.單一公立系統,單一管理部門
在該模式中,所有高校都由政府來舉辦,并統一接受政府的某一主管部門的垂直領導。系統中各高校間存在的差異很小,基本只有國立大學一種形式,意大利為該模式的代表。
2.單一公立系統,多重管理部門
即高等教育雖然是由一個層次的政府部門管理,但卻分化為兩種或多種類型的機構。這種模式的特征在于:所有高校由中央政府舉辦,但資金卻來自政府不同的部門。如法國高校系統分大學、大學校和專門從事技術教育和師范教育的機構三類部門,大學由政府教育部負責,但大學校中除少數歸教育部外,大多分屬其他政府部門,如理工學校向國防部負責。
3.多重公立系統,多重管理部門
該模式主要出現在實行聯邦制的國家,高等教育主要由地方舉辦,且不同程度上受中央政府的影響。許多西方各國如澳大利亞、加拿大和德國等屬于該模式。以澳大利亞為例,高等教育系統可劃分為三種部門,大學、高級教育學院和繼續教育學院,它們分屬六個州,由各州統一管理。
4.私立和公立系統,多重管理部門
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和美國。如日本高校分國立、公立和私立三種類型,除少數國立大學外,大多是由地方舉辦的公立高校和由私人舉辦的私立高校。無論公立還是私立高校,都包含大學和學院等不同的部門。在美國,高等教育被劃分為公立和私立兩大系統,其公立高校歸屬各州,兩大系統中部門的分布都體現為比較廣泛的分類。如州立高校中按層次可分為州立大學、州立學院和社區學院。而私立高校則根據水平的差異分化為研究型大學和服務性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