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鄉鎮中心小學領導班子結構,強化學校管理,根據《臨澤縣優化配置教師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三年行動計劃》(臨教科發〔2013〕2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通過公開競聘的方式選拔寄宿制中心小學副校長3-5名?,F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校長隊伍素質為目標,適應布局結構調整后中心小學寄宿管理的新要求、新特點,建立競聘選能的用人機制,打造一支素質好、業務精、團結務實、開拓創新的校長隊伍,確保我縣基礎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為創建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縣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民主集中制原則;
(五)交流任用原則
三、競聘崗位
鄉鎮中心小學副校長3-5名。
四、競聘人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
2.關心愛護學生,刻苦鉆研業務,有較突出的工作實績和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3.組織協調能力強,能積極主動地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善于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積極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4.團結同志、顧全大局、嚴于律己,在師生中表率作用發揮好;
5.身心健康,能勝任工作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6.近兩年德能測評在“良好”以上等次,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
7.工作服從組織安排,原則上必須交流到他校任用;
8.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以及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聘任的不能參加競聘。
(二)資格條件
1.初級中學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以上的中層領導;
2.城區小學、各鄉鎮中心小學任職滿兩年以上的中層領導;
3.擔任農村小學(教學點)校長五年以上者。
五、競聘程序
競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競聘演講、民主測評、組織考察、辦理任職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2013年8月10日至14日,通過臨澤教育網發布鄉鎮中心小學副校長公開競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城區中小學、各學區、鄉鎮中心小學組織本學區、學校人員報名,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競聘。
2.報名時間從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開始,截止時間為8月14日(星期三)。
3.報名者填寫《臨澤縣鄉鎮中心小學副校長競聘上崗報名表》,報所在學區、學校審核。報名表由報名者從臨澤教育網下載,單位審核后加注意見,報縣教科局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科局216室)審核。
(三)競聘演講(100分)
競聘人脫稿演講,內容包括:本人經歷,競聘優勢,工作思路及任職目標等,時間控制在8分鐘以內,評委組成員依據評分標準現場評分。競聘演講結束后成績按相應權重計入綜合成績。
(四)民主測評(100分)。民主測評分學校和系統開展。重點圍繞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敬業精神、工作業績、紀律作風等內容對考察對象進行測評。
1.競聘人員所在學校民主測評:召開所在學校教職工大會,對競聘者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2.系統內民主測評:組織系統內校(園)長、學區專干、局機關工作人員對所有競聘者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3.校內、系統內民主測評成績各按50%計入。
(五)組織考察(100分)
縣教科局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對競聘人員進行履歷業績分析和考察。
1.履歷業績分析。重點圍繞學歷層次、職稱、擔任職務、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德能測評、課堂教學質量大賽等方面對競聘人員進行分析和量化評價。
2.考察??h教科局派出考察組,重點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進行全面考察。
3.履歷業績分析、考察組考察成績各按50%計入。
(六)匯總分析。考察結束后,結合競聘演講成績、民主測評、履歷業績分析、全面考察等方面情況,按“競聘演講成績*30%+民主測評*30%+組織考察*40%=綜合成績”公式對競聘人員進行綜合考評并進行適崗性分析,提出初步任用人選意見。
(七)公示任用。將擬任人選方案提請縣教科局局務會議研究。局務會決定擬任人選后,通過臨澤教育信息網進行任職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無異議,履行任職手續。
六、組織實施
公開競聘工作由縣教科局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縣教科局紀委對競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聯系電話:0936-5530868(縣教科局人秘辦)
監督電話:0936-5520037?。h教科局紀委辦公室)
附件:臨澤縣鄉鎮中心小學副校長競聘上崗報名表(待更新)
臨澤縣教科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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