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數學專業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是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參加的統一的選拔性考試。招聘考試應從教師應有的專業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招聘考試應具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分度和適當的難度。
二、考試目標與要求
1.著重考查考生的數學專業基礎知識、高職數學課程與教學論知識掌握情況,考查運用基本理論、知識與方法分析和解決有關高職數學教學問題的能力;是否具備從事高職數學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教學技能和持續發展自身專業素養的基本能力。
2.數學專業基礎知識的要求分為了解、理解、掌握三個層次。
⑴了解:要求對所列知識的含義及其背景有初步的、感性的認識,知道這一知識內容是什么,并能在有關的問題中識別它。
⑵理解:要求對所列知識內容有較深刻的認識,能夠解釋、舉例或變形、推斷,并能利用知識解決有關問題。
⑶掌握:要求系統地掌握知識的內在聯系,能運用所列知識分析和解決較為復雜的或綜合性的問題。
3.基本能力包括思維能力、運算能力、空間想象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數學建模能力。
⑴思維能力:能對問題或資料進行觀察、比較、分析、綜合、抽象與概括;能用類比、歸納和演繹進行推理;能合乎邏輯地、準確地進行表述。
⑵運算能力:能根據法則、公式進行正確運算、變形和數據處理;能根據問題的條件和目標,尋找與設計合理、簡捷的運算途徑;能根據要求對數據進行估計和近似計算。
⑶空間想象能力:能根據條件作出正確的圖形,根據圖形想象出直觀形象;能正確地分析圖形元素及其相互關系;能對圖形進行分解、組合與變換;能運用圖形與圖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問題的本質。
⑷實踐能力:能綜合應用所學數學知識、思想和方法解決問題,包括解決在相關學科、生產、生活中簡單的數學問題;能理解對問題陳述的材料,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歸納、整理和分類,將實際問題抽象為數學問題,建立數學模型;能運用相關的數學方法解決問題并加以驗證;能運用數學語言正確地表述和說明。
⑸創新能力:能選擇有效的教學方法和手段,對教學信息、情境進行分析;能綜合運用所學的數學知識、思想和方法,進行獨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高職數學教學中的新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方法和手段,創造性地解決教學問題。
⑹數學建模能力:能綜合應用所學數學知識、思想和方法,解決在相關學科、生產、生活中數學問題;將實際問題抽象為數學問題,建立數學模型;能帶領并指導學生參加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
三、考試范圍與內容
1.高等數學知識
2.經濟應用數學知識
3.概率論數學知識
4.統計學知識
5.線性代數知識
6.數學建模知識
7.運籌學知識
8.圖論知識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教師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