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名稱 | 文化考試(技能測試)范圍(內容)及分值 | |
高中音樂學科 | 1、現場抽取內容進行視唱(簡譜,準備時間1分鐘,15分);2、自選曲目清唱(20分);3、鋼琴曲兩首(①在現行高中音樂教材《音樂鑒賞》(人音社)中抽簽確定曲目進行自彈自唱,準備時間3分鐘,20分;②自選彈鋼琴名曲一首,準備時間3分鐘,30分;③用電鋼琴彈奏);4、自選曲目進行舞蹈表演(音樂自備,測試場提供CD、VCD、MP3播放設備,時間控制在4分鐘以內,15分)。 | |
初中、小學音樂學科 | 1、現場抽取內容進行視唱(簡譜,準備時間1分鐘,15分);2、自選曲目清唱(20分);3、現場在2012-2013學年八年級音樂科教材(人音社)中抽取題目進行自彈自唱(彈唱同步,風琴、電鋼琴自選,準備時間3分鐘,35分);4、自選曲目進行舞蹈表演(音樂自備,測試場提供CD、VCD、MP3播放設備,時間控制在4分鐘以內,30分)。 | |
體育學科 | 1、100米短跑(12分);2、800米跑(13分);3、立定跳遠(12分);4、鉛球投擲(13分);5、現場抽取《雛鷹起飛》廣播體操其中連續4節(二八拍)自吹口哨進行展示(20分);6、自喊口令做動作:立正、稍息、向左看齊、向右看齊、向前看、向左轉、向右轉、向后轉、原地踏步走、齊步走、跑步走、立定,并現場抽取其中2個動作說明其動作技術要領(30分)。 | |
美術學科 | 1、命題簡筆畫(15分);2、素描(靜物寫生,35分);3、色彩(靜物寫生、畫種自選,35分);4、書法(毛筆楷書,10分;排筆, 5分)。注:除考試用紙和寫字用墨外,其余考試用具一律自備。 | |
幼兒教育 | (一)文化考試(60%):1、幼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約占50%;2、幼兒工作規程(1996年3月9日國家教委令25號發布)約占20%;3、學前教育學(高嵐編著)、學前心理學(陳幗眉編著)、學前衛生學(萬鈁編著)分別約占30%;(二)技能測試(40%):1、命題簡筆畫30分; 2、自選曲目進行舞蹈表演(音樂自備,測試場提供CD、VCD、MP3播放設備,時間控制在4分鐘以內,35分);3、自選曲目自彈自唱(風琴、電鋼琴自選,35分)。 | |
小學語文、數學、信息技術 | 相應學科初中知識約占50%、小學知識約占50% | |
小學英語 | 初中知識約占80%,小學知識約占20% | |
初中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 | 相應學科高中知識約占30%,初中知識約占70% | |
高中(含職高)語文、數學 | 高中相應學科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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