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結構,滿足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人才需求,根據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經昌寧縣委、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引進公路工程專業技術人才,現就昌寧縣交通運輸系統2013年公開引進公路工程專業技術人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引進。
二、引進條件
(一)政治合格、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綜合素質好;
(二)須是土木工程交通土建方向、道路橋梁方向;
(三)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四)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3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男性。
三、引進計劃及崗位
昌寧縣交通運輸局計劃引進公路工程技術專業人才2人,崗位設置如下:
單位 專業 學歷 人數
昌寧縣公路工程質量
監督站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方向、道路橋梁方向 本科及以上 2人
四、引進方式及程序
(一)引進方式
由政府組織人社、監察、交通運輸等部門,派出人才引進工作組到高等院校引進,也可由符合條件人員到昌寧縣交通運輸局報名。
(二)引進程序
1、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3年8月5日— 8月 15日到昌寧縣交通運輸局二樓辦公室報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若有)和近期免冠1寸正規照片4張到報名點報名,工作人員依據引進條件審查報名資格。
2、面試
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根據面試成績擇優錄取。
3、簽定協議。人才引進領導小組根據面試成績確定簽約人員,雙方現場協商簽定《公路工程技術類畢業生引進協議書》。簽定協議后如簽約畢業生單方違約,視為自動放棄,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4、政審。由人才引進工作組進行政審。
5、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交通運輸局組織符合條件者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
6、公示。根據政審、體檢結果確定擬引進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7、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無疑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由昌寧縣交通運輸局根據崗位需要統一分配。
五、引進紀律
1、人才引進工作必須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整個引進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的監督。
2、畢業生檔案由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存,如有不封存、涂改的,不得參加今年的引進。
3、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昌寧縣事業單位招聘。
此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可通過昌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昌寧縣交通運輸局門戶網查詢。
聯系電話: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寧縣交通運輸局 0875—7120646
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昌寧縣交通運輸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