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2013年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統一筆試加分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閩委辦[2006]73號);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2011年大學生村官聘任期滿有關工作的意見》(閩委組綜[2012]38號);省教育廳、省軍區司令部《關于進一步做好2009屆及2010屆高校畢業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09]40號)精神,現將龍巖市2013年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統一筆試加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符合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和省教育廳、省軍區司令部《關于進一步做好2009屆及2010屆高校畢業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09]40號)有關規定的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還需提供以下加分證明材料:退役運動員需退役證明、獲獎證書。退役士兵需退役證,獲得優秀士兵的需提供優秀士兵證書或優秀士兵登記(報告)表,榮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獎證書或個人獎勵登記(報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以上畢業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還需提供入伍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二、符合《關于組織開展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閩委辦[2006]73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及《關于做好2011年大學生村官聘任期滿有關工作的意見》(閩委組綜[2012]38號)有關規定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發放的相關證書。
2013年服務期行將期滿考核合格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可先提供服務單位及縣公務員局(人事局)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包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期滿考核登記表、證明書)前來辦理手續逾期未能提供的,一律取消筆試加分。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優惠政策。
以上所需證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個人檔案中,必須在復印件上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申請加分人員應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并承擔相關責任。
以上各項所加分值計入筆試成績原始分且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分。
四、辦理時間和地點
請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的相關申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統一收集初審,8月3日前統一報送衛生局人事教育科復核,最后由市公務員局流動調配科審定,逾期不受理。根據審核結果確定符合加分條件考生的名單并在“龍巖衛生人才網”(http://www.lywsrc.com)、“龍巖衛生局網”(http://www.lyswsj.gov.cn/)、“龍巖人事網”(http://www.lyrcw.com/lyrsw)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各招聘單位聯系方式
詳情請參見:http://www.lykszx.com/Show/NewsDetail/57/2013-7-31.html
龍巖市公務員局
龍巖市衛生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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