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西安市行政系統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有關考生:
按照陜西省2013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安排,現就報考西安市行政系統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各職位的考生進行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的西安市2013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行政系統)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3年7月25日(周四)至7月29日(周一)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點:西安市技工學校(原西安市勞動技術學校)。
地址:互助路14號,東二環互助路立交向西150米路南。(具體分組情況及時間安排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程序
為確保此項工作有序進行,資格復審共設政策咨詢組、資格審查組、審核組、資料回收組等4個工作組,考生須按以下程序參加資格審查。
(一)考生到政策咨詢組進行登記并領取面試資格審核表,核對個人基本情況。
(二)考生到資格審查組進行資格審查。
(三)審查合格者到審核組進行審核。
(四)審核合格后,到資料回收組核對、登記、交表,領取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
四、所需證件及資料
考生須提交的有關材料:
(一)準考證、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報考有學位要求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留存);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報名登記表(報名時未打印登記表的考生可于7月20日至8月4日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打印報名登記表)。
(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當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延至體檢時提供。其他人員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其他有關材料:
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生源地、戶口所在地限定職位的考生,應提供戶口本(復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職位要求是中共黨員(預備黨員)的,資格復審對象應當提供所在黨組織或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報考職位要求具有計算機、外語、會計從業資格、法律職業資格等資格或等級證書正在辦理的考生,在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證明。
2013年上半年非普通高校畢業人員和2012年畢業未就業的人員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提供縣級及以上人社部門(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的,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五、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要認真仔細閱讀省考錄辦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的《陜西省2013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筆試成績查詢、面試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工作安排公告》,按公告要求準備所需材料。
(二)仔細閱讀本通知附件(見下),按照分組規定的時間準時參加資格復審。請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避免錯過審查時間。
(三)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近期盡量不要遠行,保證以較好的身體狀態參加隨后進行的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安排及分組將在近期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西安人事考試網。
聯系電話:029-86786926
附件:2013年西安市行政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分組和時間安排http://www.xapta.com.cn/Article/UploadFiles/201307/20130722122908454.htm
西安市公務員局
2013年7月2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陜西省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