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和《2013年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公告》的要求,本次公務員選調工作的筆試、查分工作已經結束,按照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與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麗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選調參加面試的人員,現將開展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序號 | 報考崗位 | 崗位代碼 | 準考證號 | 姓名 | 筆試成績 | 筆試排名 |
1 | 行政復議科副科長 | XD2013015001 | 63320410 | 楊紅玉 | 74.3 | 1 |
2 | 行政復議科副科長 | XD2013015001 | 63320407 | 楊正宇 | 74.2 | 2 |
3 | 行政復議科科員 | XD2013015002 | 63320414 | 袁家興 | 75.8 | 1 |
4 | 行政復議科科員 | XD2013015002 | 63320412 | 和積武 | 73.3 | 2 |
5 | 行政調解科科員 | XD2013015003 | 63320416 | 關曉剛 | 72.8 | 1 |
6 | 行政調解科科員 | XD2013015003 | 63320418 | 俞宗芳 | 70.8 | 2 |
二、面試時間
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開始,考生提前半小時到場。
三、面試地點
市委黨校辦公大樓二樓
四、面試形式
結構化面試
五、面試的程序和要求
(一)應試人員于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到市委黨校辦公大樓二樓(候考室)報到集中,進行面試前準備工作。
(二)應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報到后交工作人員驗核。
(三)抽簽確定崗位面試順序和個人面試順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簽表》簽名確認。面試開始后,考生由引導員引領到面試考場進行面試。
(四)應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帶領到考生休息室休息。
六、面試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應著正裝,但不得穿著有行業特征的工作制服。
(二)應試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到達考場,面試開始時間仍未到達考場的,視為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三)應試人員進入面試候考室后,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等必須交給工作人員保管,將通訊工具攜帶入面試考場的,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四)應試人員進入面試考場只允許報本人抽簽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與本人身份相關的信息。
(五)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六)按照有關回避的規定,考生可向紀檢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聯系人:吳麗濤:15912226050
麗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領導小組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