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師資配置,規范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工作,促進教職工合理有序流動和教育均衡發展,根據《關于印發忠縣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忠委辦發〔2012〕90號)、《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實施細則》精神,特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范圍
忠縣城區所轄缺編學校。
二、遴選原則
遵循“總量控制、分校分崗報考、適崗管理、公開遴選”的原則。
1.總量控制原則。為確保全縣教育系統教育教學工作的相對穩定,非城區學校必須根據本校實際,控制同意報考人數,以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運轉。原則上各學校同意報考人數控制在本校教職工總數的10%以內。
2.分校分崗報考原則。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所學校的一個崗位進行報考。
3.適崗管理原則。調入學校無相應崗位空缺時,自愿申請遴選進入人員只能適崗聘任,享受適聘崗位相應待遇。報考職教中心崗位需要一年后轉評。
4.公開競爭原則。遴選工作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遴選崗位
具體遴選崗位見《2013年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考對象及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無違法亂紀行為。
2.本縣非城區學校在編在崗、符合相應報考條件且任教學校同意報考的正式教職工。
3.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報考,須本人申請,經縣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報名。
4.在現單位工作三周年及以上(截止2013年8月 31 日,下同)。經上級組織同意支教、借調、上掛學習鍛煉的,其工作年限視為本校任教年限。
5、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及以上。
6.報考職教中心、高中、初中崗位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崗位必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
7.具備與報考崗位相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可報考職教中心相應崗位。
8.現從事教學崗位(單位證明)與報考崗位一致或相應學歷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相符。(報考生活管理崗不受此項限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本人繼續處理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政府為鄉鎮學校定向培養的大學生到定向學校服務未滿5周年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選程序
(一)發布簡章
在忠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遴選簡章。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7月18日至7月19日
報名地點:忠縣教育委員會人事科 聯系電話:54866082
2.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現從事教學崗位、現任教學校簽注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單位黨組織鮮章的《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報考信息和提供相關證件,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負責。
3.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3年7月23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遴選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遴選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該遴選崗位。
1.筆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7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為閉卷考試,采用客觀性命題,2B鉛筆作答。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3.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報考人員實行筆試加分。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年度考核有優秀等次,每獲優秀等次一次加1分,總分為3分。筆試加分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書面申請、年度考核優秀證書、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逾期不再受理。
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
3.筆試總成績在忠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四)建立候錄庫
縣教委分學校分學科建立候錄庫。進入候錄庫人數按該校該學科實際遴選職數的1.5倍確定候錄庫進庫人數(按四舍五入的原則進行)。
進入候錄庫人選根據候錄庫進庫人數,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若進入候錄庫人員最后一名的筆試總成績并列,則同時進入候錄庫。進入候錄庫人員候錄資格從發布遴選簡章之日起算,一年內有效,逾期未能遴選成功自動解除候錄資格。
進入候錄庫人員筆試總成績不再計算。
(五)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為報考同一學校同一崗位進入候錄庫人員。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
1.面試時間定于2013年8月2日。面試人員于2013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縣教委人事科報到,未按時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
2.面試方式為說課,主要考察專業素養、教學技能、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考核對象。
進入候錄庫且未能成功遴選人員,縣教委根據城區學??沼鄦泳幹坪徒處煂W科需求,一年內可統一組織一次面試。面試須重新分校分科報名。
(六)考察
由縣教委、縣人社局按面試成績,分學校分學科等額確定擬遴選人選。在確定擬遴選人選時,若筆試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以下順序確定:近三年年度考核獲優秀次數多者優先、教齡長者優先、已聘專業技術職務高者優先。縣教委委托學校對擬遴選人選進行綜合考察。重點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情況,由委托學校在《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擬遴選人員考察表》(見附件3)上簽注意見并加蓋單位黨組織公章,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遴選資格,缺額不遞補。
縣教委將擬遴選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同意后,對擬遴選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試用和調動
1、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規定程序發文試用。對存在影響遴選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
2、試用時間三個月。試用期滿,試用合格者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試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工作。
七、紀律與監督
公開遴選城區學校教職工,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
(一)遴選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全面接受社會的監督。
(二)嚴肅遴選工作紀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遴選、考核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的;
3、報考人員所在學校負責人不據實介紹表現情況或者偽造有關檔案材料的;
4、工作人員在報名時不嚴格審查報名者必備的相關證件和報考資格,擅自放寬條件的;
5、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舞弊或在遴選、考核過程中參與舞弊,甚至故意泄露試題的;在遴選、考核工作中違反相關規定,影響遴選、考核公平、公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報考人員,取消遴選資格,宣布遴選成績無效;對已下文的,一經查實,退回原單位,五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忌疾旌细窈鬅o故放棄遴選的,計入個人信息,三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忠縣城區缺編學校遴選。
對在報名、遴選和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原任教學校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附件1.詳情請查看2013年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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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縣城區缺編學校擬遴選對象考察表
《忠縣城區缺編學校公開遴選教職工報名表.doc》《縣城區缺編學校擬遴選對象考察表.doc》來源于重慶忠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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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忠 縣 教 育 委 員 會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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