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委宣傳部,省直各新聞單位,各設區市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國資委、銀監分局、征兵辦,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切實維護兵役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增強各級各類組織和公民依法盡兵役義務的意識,依據《憲法》、《國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及國防部《關于做好2013年征兵準備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實行普遍性兵役登記?,F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扎實做好兵役登記準備
1、廣泛宣傳發動。各級要把普遍性兵役登記作為第二季度國防教育、征兵宣傳的重要內容,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等主要新聞媒體每周發布不少于1次兵役登記廣告,要加大兵役登記公益廣告刊播力度,廣電、網絡媒體做到天天有;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院校和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要組織專門人員,深入基層,深入一線,面對面做好本單位和本轄區適齡青年及家長的宣傳發動工作,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加強業務培訓。設區市兵役機關要組織縣級兵役機關所有現役干部、縣級兵役機關要組織所有參加兵役登記工作人員普遍進行業務培訓,系統學習征兵工作有關政策法規,掌握兵役登記的內容、程序、方法,對開展普遍性兵役登記的重點難點問題集中進行研究探討,找尋對策措施。
3、普設登記站點。各鄉(鎮、街道)、在校男生2000人以上的普通高等學校、中專技校和普通高中要全部設置兵役登記站,各村(居委會)和其他普通高等學校、中專技校和普通高中要設置兵役登記點。各兵役登記站設站長1名,由鄉(鎮、街道)專武部長、院校分管領導擔任,視情配備3—5名工作人員,主要由公安、衛生、教育或院校保衛、醫院等部門人員組成;各兵役登記點設負責人1名,由村長(支書)、院校分管領導擔任,配備1名工作人員,由民兵連長、院校分管工作人員擔任。每個兵役登記站(點)要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配齊兵役登記圖表資料、初審初檢器材,營造好環境氛圍。
4、準備相關資料。省征兵辦統一印制《兵役登記證明》,設區市征兵辦編寫印制培訓和宣傳等資料,縣級征兵辦按省統一格式印制《兵役登記表》、《兵役登記花名冊》、《預征對象花名冊》、《預征對象通知書》等登記統計資料。
二、嚴密組織兵役登記工作
5、登記對象。我省戶籍或在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就讀的男性青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8至20周歲(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的18至21周歲(199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18至22周歲(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大專文化程度的18至23周歲(1990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歲(1989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必須進行兵役登記,已登記的必須核驗注冊。
6、登記方法。兵役登記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其他適齡青年須在其戶籍地兵役登記站(點)進行登記,如因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往登記的,可以委托其親屬或所在單位代為登記,也可以電話或書信形式登記。在校學生在就讀學校進行登記,并告知原戶籍地兵役登記站(點);普通高等學校、高中應屆畢業生均參加網上預征登記和到站登記。各兵役登記站(點)工作人員要結合實際,必要時開設流動登記站,主動上門登記。
7、登記程序。①參加登記。適齡青年或其親屬攜帶青年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歷證明)、照片等資料,前往兵役登記站(點)進行登記,填寫《兵役登記表》個人資料部分。②初審初檢。兵役登記站(點)工作人員對登記對象進行政治初審,弄清本人、家庭及主要社會關系的基本情況;組織身體初檢,主要進行身體目測和病史詢問;進行學歷證書鑒定。③確定應征公民。各兵役登記站(點)對照征兵體檢政審標準,對兵役登記對象作出應征、緩征、免征、不征等結論,確定應征公民。④選定預征對象。鄉(鎮、街道)武裝部會同派出所、衛生院等單位,對本轄區的應征公民,集體研究,全面衡量,擇優選定當年的預征對象,上報縣級兵役機關。對在院校兵役登記站(點)登記的學生,經初審初檢合格的全部確定為預征對象。
8、數據錄入。兵役登記站(點)要及時按要求填寫有關登記統計表,鄉(鎮、街道)武裝部要收集匯總有關登記統計情況,縣級兵役機關要將轄區參加兵役登記人員信息錄入《征兵工作管理系統》。
9、發證明書。經縣級兵役機關審定后,在兵役登記結束30日內,由各鄉(鎮、街道)武裝部、院校對每名登記對象發放由縣級兵役機關蓋章的《兵役登記證明》,對確定為預征對象的人員發放《預征對象通知書》,作為優先征集的憑證。
10、資料存檔。縣級兵役機關、鄉(鎮、街道)武裝部建立兵役登記對象資料存檔制度,區分應征、緩征、免征、不征等類別,對紙質和電子資料統一存檔,實行專人保管、專柜存放,以便備查。
三、嚴格組織核查、檢查、懲處
11、全面展開核查。從今年起,各普通高等學校要對新入校學生和畢業班學生進行兵役登記核查,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對新招錄(聘)人員和在冊員工進行兵役登記核查,各級人社部門為公民辦理勞務輸出、銀行系統為公民辦理貸款時,要對符合兵役登記條件的青年進行兵役登記核查,核查主要以由縣級兵役機關蓋章的《兵役登記證明》為依據。
12、加強檢查指導。省將組織兵役機關、公安、衛生、教育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按照不低于60%和30%的比例,對各設區市和縣級單位的兵役登記工作進行抽查,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院校等開展兵役核查情況進行檢查;市縣兩級要對轄區內兵役登記和核查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強勢推動工作落實。
13、嚴格實施懲處。各級要按省有關規定,對不按規定組織兵役登記和兵役登記核查的單位以及不參加兵役登記的適齡青年進行嚴肅處理。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14、成立專門組織。做好兵役登記工作是解決當前兵役工作面臨矛盾問題的重要舉措,是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推進征兵工作試點的基礎工程。各級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政府分管領導要親自抓,軍事機關實行常委分片包干責任制。要從公安、衛生、教育等部門抽調得力人員成立兵役登記專門組織,負責轄區內的兵役登記工作,確保兵役登記工作時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15、嚴格區分責任。兵役機關負責牽頭抓總、組織協調;宣傳部門負責宣傳發動;公安部門負責政治初審,提供適齡青年戶籍名單;衛生部門負責身體初檢;教育部門負責審核學歷,督導學校進行兵役登記核查;人社部門負責督導機關、團體、事業單位進行兵役登記核查;工信、國資部門負責督導企業進行兵役登記核查;銀監部門負責督導銀行系統進行兵役登記核查;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教育督導所屬員工自覺參加兵役登記;各院校負責抓好在校學生兵役登記工作,對新入校和畢業班學生進行兵役登記核查。
16、嚴把時間節點。今年的兵役登記工作從5月15日開始,到6月30日結束,5月25日前主要搞好籌劃部署、宣傳發動、印制資料、培訓骨干等工作,6月20日前組織適齡青年進行兵役登記,6月30日前搞好數據匯總、發證明書等工作。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籌劃部署好本級工作,確保按時間節點抓好工作落實。
17、搞好經費保障。省內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兵役登記工作所需經費從年初預算安排的全省征兵工作經費中統籌解決;設區市、縣級兵役機關開展兵役登記工作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鄉(鎮、街道)、村(居委會)開展兵役登記工作所需經費由所屬縣級財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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