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法》(省政府令139號)的有關規定,結合南沙區各鎮街學前教育工作的實際,擬于近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各鎮街幼兒園教職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崗位、人數
詳見《2013年南沙區第二次公開招聘各鎮街幼兒園教職員崗位表》(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139號)要求的資格條件和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有關政審條件;
3、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熱愛幼兒教育事業,安心工作,服從安排;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業務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身體健康;
7、非廣州市常住戶籍(含從化市、增城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印發關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調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穗府〔2003〕72號)中第四條規定的準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8、無違紀違法行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崗位資格條件
詳見《2013年南沙區第二次公開招聘各鎮街幼兒園教職員崗位表》(附件),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3年6月30日。
三、招聘辦法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3年7月20日上午8:30時至2013年7月24日下午17:30時止。報考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按網上提示的方法進行報名,通過網上支付系統繳交考務費50元/人,繳費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26日下午17:30時止,未按期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打印準考證時間初定在2013年7月31日下午17:30時起,請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屆時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如有變化會在本網站及時公告。筆試時間初定在2013年8月3日,具體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提供與本次招聘條件不相符及虛假材料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因本人不參加考試不予退費。每個崗位的計劃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人社局將其中招聘條件完全相同的崗位進行歸并,歸并后的崗位招聘人數和成功報考人數按照實際情況疊加,招聘崗位歸并后其所屬幼兒園暫不作確定,待招聘工作完成后再由區人社局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分配;無法歸并或歸并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考人數。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考試
(一)筆試
1、具備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免筆試,網上報名及繳費成功后,通過面試前資格審查即可直接進入面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園長、副園長、幼兒教師、保育員崗位的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學前教育教育學、學前教育心理學等與本專業崗位相關的理論知識。
后勤管理崗位的筆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等與本專業崗位相關的理論知識;
財務人員的筆試內容主要為會計及財務管理等與本專業崗位相關的理論知識;
醫務人員的筆試內容主要為醫學專業基礎科的“三基內容”及與本專業崗位相關的理論知識。
筆試均不提供參考材料,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100分計算,合格成績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按4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中。
4、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可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二)面試
依據考生所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達不到計劃招聘數的3倍,面試對象為通過筆試的實有人數。
免筆試人員參加面試不受面試人數的比例限制。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需攜帶報名表、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鑒定、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單位證明)、相關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均不得參加面試,由此出現的面試人選空缺,可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該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替補。考生是否進入面試與筆試成績同時發布,面試及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網站”上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招聘崗位為幼兒教師的面試內容:包括答辯和說課兩個項目,其他崗位的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應變能力、舉止儀表,以及對本職工作和本專業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合格成績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均不能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成績按6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中。
五、體檢和組織考察
按合格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付。
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自通知復查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聘用資格,可在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組織考察。經組織考察不符合所聘崗位要求的,均不予聘用,可按合格總成績的高低順序遞補。
擬聘用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沙人事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聘用及相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并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人員聘用制。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廣州市南沙區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和用人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注意事項
(一)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同分,則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順序,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二)資格審核需提供學歷、學位鑒定的報考人員,請提前辦理。
(三)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由于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廣州市有關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四)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定,持省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的人員,不符合確認條件或符合確認條件后一年內不能按要求辦理換證確認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39910578。
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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