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泰安市泰山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以下簡稱《簡章》)和本須知,了解報考條件、報名程序及審查所需材料。
一、報名程序
1、確定符合報考條件,選擇報考類別、單位和學科,填寫《泰安市泰山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可在網上下載,打印、手寫均可),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考生簽字,必須考生本人手寫);
2、按《簡章》要求,準備齊全所需材料;
考生自備標準檔案袋一個,用于裝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檔案袋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報考類別、報考單位、報考學科、聯系電話及袋內材料名稱;
3、到報名點(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提交相關材料;
4、持填寫好的《泰安市泰山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到所報單位資格審查處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在繳費處交納報名考務費,交費后到照片采集處現場拍照。
二、審查所需材料
1、資格證明材料:
⑴畢業證(學歷及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⑵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⑷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⑸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⑹已簽定就業協議的人員須提交具有人事勞動管理權限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2、戶籍范圍證明。(戶籍所在派出所證明信)
三、符合報考條件2證明材料
1、工作單位屬于泰山區的:
(1)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非考生本人)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
(2)是村、社區正式工作人員的,由村、社區出具證明,并加蓋所在街道、鎮黨(工)委公章;
(3)其他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同時出具經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的(2013年7月13日前)鑒證勞動用工合同及復印件或泰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2013年7月13日前代理)合同及復印件。
在我區納稅的單位、企業、個人,提交泰安地稅直屬分局、泰安地稅國際分局、泰安地稅泰山分局或泰安國稅市區分局出具的2013年3月至6月完稅證明原件復印件,認同屬于泰山區。
2、戶口在泰山區的:
須是泰山區老戶,即考生父母是泰山區老居民、老村民,其戶口現在還在村、社區管理的,出具公安部門的戶籍證明及復印件(戶口歸屬泰山區所轄村、社區管理),并由村(社區)出具證明。
3、辦理了人事代理的:
須是2013年7月13日前辦理的,出具泰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及復印件。
4、辦理了勞動關系托管的:
須是2013年7月13日前辦理的,出具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存檔憑證及復印件。
5、下崗失業的:
出具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崗失業證明及復印件。
上述條件,依據父母一方的,出具父母一方的證明及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證明;依據配偶的,出具配偶的證明及結婚證原件、復印證。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報考“類別一”范圍的考生請于2013年7月20日到報名地點憑收款收據、本人身份證領取面試準考證;他人代領的還需帶代領人身份證。
2、報考“類別二”、“類別三”范圍的考生請于2013年7月26日到報名地點憑收款收據(免費考生另發憑證)、本人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他人代領的還需帶代領人身份證。
2、請自覺維護現場秩序,保持現場衛生,報名現場禁止吸煙,不得大聲喧嘩。
3、為保證拍照效果,請考生著深色上衣。
4、報考人員所留電話必須保持暢通。
報 名 流 程
持報名材料到相對應的資格審查處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檔案袋內材料留在資格審查處)→審查合格后持《泰安市泰山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到收費處交納報名考務費→交費后持《泰安市泰山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繳費單據及身份證原件到照片采集處現場拍照、留報名表。(報名結束)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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