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反腐倡廉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選調、調任、考錄、調配工作人員實行資格準入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宛紀發〔2009〕15號)及紀檢監察干部管理有關規定,經研究并報市紀委同意,市人社局核準,決定公開招聘縣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如下方案,特此公告。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高素質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為目標,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拓寬選人視野和用人渠道,改善干部隊伍結構,提高整體素質,適應新形勢下紀檢監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設的需要。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的崗位為社旗縣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為文秘、會計(審計)、法律名額共10名。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普通類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所學專業為《河南省2012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專業類別》劃分的以下專業:
(1)文秘:文秘類中的漢語言文學、文秘、對外漢語、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
(2)會計(審計):財會金融類中的財務管理、會計學、審計學;
(3)法律:法律類中的所有專業;
5、已參加工作的,年齡在30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參加工作的,年齡在25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年齡在28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副科級以下(不含副科級)人員。
7、戶籍在社旗縣以外的,聘用后必須在社旗縣工作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正在接受審查的;
4、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
6、已就業試用期未滿的;
7、有其他擇業限制的。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信息發布
在社旗縣政府網站、社旗紀檢監察網和社旗電視臺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3 年6月28日至7月5日(每天8:30-18:30)。地點:社旗縣人力資源服務大廳(北高桿燈向北80米路西)。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不得使用臨時身份證)、戶口本、第一學歷和現有學歷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未參加工作的需同時提交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屆畢業生需持畢業院校證明)。已參加工作的,還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證明、單位編制冊原件和復印件(蓋章)1份,工作單位證明包括報名人員基本情況及工作表現等負責性意見,并加蓋公章。符合加分條件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戶籍在社旗縣以外的,需提交在社旗縣工作5年以上的書面承諾。符合加分及免筆試條件的證書、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在報名結束后提交的無效。報名時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照相,考務費每人60元。
2、資格審查: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考資格者,組織填寫《社旗縣公開招聘縣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辦理報考手續。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招聘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聘用人數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位數。
(三)考試
1、筆試:2013年7月19日(8:30—18:30)在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筆試日期、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筆試異地出題,異地改卷。內容主要是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公文寫作等,試卷滿分100分。
根據有關規定,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村任職滿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本次招聘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最多加10分。大學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人員,分別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負責審核認定。
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筆試成績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的筆試最高成績(不含加分因素)計算,不再計算加分因素,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面試異地出題,聘用異地考官。根據筆試成績,按總招聘計劃1:2的比例,在所有參考人員筆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并公告。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臨場應變能力和儀表舉止等。
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筆試成績高低、學歷層次高低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程序人選。
3、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公開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公告。當進入體檢人員中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筆試成績高低、面試成績高低、學歷高低的順序確定。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有關規定,對確定的體檢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
(五)考察和資格復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考察。同時,進行資格復審。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個工作日。公示階段,因資格條件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公示無異議的辦理有關手續。新聘事業單位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同時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戶籍在社旗縣以外的,簽署在社旗縣工作5年以上的協議。
五、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工作在市紀委干部管理部門的全程指導、監督下進行。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成立社旗縣公開招聘縣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司仁銀同志任組長;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華遠慶同志,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劉長營同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姚軍同志,縣編辦主任段慶洲同志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姚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同志為成員,負責公開招聘的各項具體工作。
公開招聘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組織報名和考試等各項具體工作,采取有效的監督制約措施,防止和排除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在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行為,一經發現核實,一律取消相關考生的招聘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紀律和法律責任。
本方案由社旗縣公開招聘縣紀委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77-67920248。
附件:社旗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待更新)
社旗縣公開招聘縣紀委監察局
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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