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烏當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烏府辦〔2013〕28號)要求,為促進我區北部鄉鎮教育均衡發展,決定將羊昌中學、新場中學、百宜中學進行整合,在羊昌中學的基礎上建立烏當三中(寄宿制)。為使新建立的烏當三中真正發揮教育先鋒作用,本著選優配強的原則,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區委決定,公推競崗烏當三中校長(副校長)。現公告如下:
一、公推競崗的職位
本次公推競崗職位為:烏當三中校長1名、副校長3名。
二、時間安排
2013年6月27日開始。
三、公推競崗范圍
(一)校長職位報名范圍
區直屬中小學(烏當中學、烏當二中、新九學校、民職中、新天學校及教培中心)副校長(副主任)。
(二)副校長職位報名范圍
區直屬中小學(烏當中學、烏當二中、新九學校、民職中、新天學校及教培中心)中層干部或具有中學中級以上職稱的教師;各鄉鎮中學校長、副校長或具有中學中級以上職稱的中學教師,各校委會主任。
四、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干部的基本條件;
2.符合《全國中小學校長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中的相關規定;
3.政治素質好、為人師表,嚴謹治學、精心育人,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
4.熟悉國家基礎教育的法規和方針,了解教育發展與改革的動態,掌握學校管理的基本規律、技術、手段和方法;
5.具有指導教師提高業務水平、改進教學以及制定學校教育教學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等工作能力。
(二)任職要求
1.校長職位: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出生年齡以干部人事檔案為準,年齡計算到2013年7月31日);
(2)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擔任副科級職務2年以上;
(4)從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工齡(工齡時間計算到2013年7月31日),具有副高級職稱;
(5)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
2.副校長職位: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出生年齡以干部人事檔案為準,年齡計算到2013年7月31日);
(2)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從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工齡(工齡時間計算到2013年7月31日),具有中學中級以上職稱;
(4)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其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以及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任的;
5.未轉正試用期人員。
五、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6月27日(星期四)9:00—6月29日(星期六)17:00。
2.報名、組織推薦及資格審查
(1)個人報名
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持下列報名資料到烏當區委組織部干部科報名:
報名表(一式兩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從事教育工作證明(報校長職位的,還需提供初任副科級職位證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符合所報職位相關要求的證明材料(除報名表外,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二寸藍底近照電子版。
(2)組織推薦
各相關單位及學校根據個人報名情況,可組織推薦本單位優秀干部中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將推薦人選報區委組織部干部科,并附帶其相關報名材料。
(3)資格審查
由區公推競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職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公推競崗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推競崗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公開推薦
召開公開推薦大會,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選按小于或等于1:3的比例進行差額民主推薦。根據民主推薦的票數,從高到低,按照職位1:3的比例,提出人選進入下一輪推薦,并報區公推競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一同進入下一輪推薦。
(三)陳述推薦
1.陳述方式
確定的陳述人須參加競職陳述。抽簽確定個人競職陳述順序,每人陳述時間不超過10分鐘,陳述結束后立即進行民主推薦。
2.民主推薦
民主推薦采取書面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的形式,從陳述人選中推薦有關職位差額人選考察對象。根據民主推薦情況,按權重計分辦法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2的比例確定比較人選考察對象進行差額考察。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以第一次推薦得票情況加上第二次推薦得票情況高的進入考察。若仍然并列,則一同進入考察。
(四)組織考察
區公推競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產生比較人選考察對象情況,組織考察組,對比較人選考察對象進行考察。采取發布考察預告、個別談話、“雙向測評”、“辛苦指數”測評和征求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比較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質、統籌協調能力、執行力、工作實績、群眾觀念、公眾形象、干部群眾公認度、八小時以外活動,以及是否存在拉票等情況。同時,征求紀委、檢察院、審計、計生、國土、綜治等部門意見。
如比較人選考察對象在差額考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紀違法等情況,不適宜提拔任用的,經區公推競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順延進行遞補。
(五)黨委討論決定
區公推競崗工作領導小組聽取考察情況匯報,從考察對象中確定校長、副校長比較人選提交區委常委會議進行差額票決。
(六)公示和辦理任職手續
區委常委會決定任用的人選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并向社會統一公告公推競崗結果。
任職人選在試用期間,享受相應職務的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在職位所在單位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不再保留試用期間的待遇。
本公告由烏當三中校長(副校長)公推競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6402977 6402686
監督電話:6402506 6402881
附件:
《烏當三中校長(副校長)公推競崗各類報名表.doc》來源于烏當區政府門戶網,最近更新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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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當三中校長(副校長)公推競崗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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