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銅仁市委研究決定,面向貴州省公開選拔9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副縣級領導干部。現公布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及人數
1.中共銅仁市委講師團(社科聯)副團長(副主席)1名;
2.銅仁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1名;
3.銅仁市衛生局副局長1名;
4.銅仁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1名;
5.銅仁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綜合執法局) 總工程師1名;
6.銅仁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1名;
7.銅仁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局長1名;
8.銅仁市農業資源區劃研究中心主任1名;
9.銅仁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所長1名。
二、公開選拔的范圍和對象
貴州省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在職人員。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2.現任正科級職務滿1年以上,或副科級職務滿4年以上。
3.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人員,須具有前述相當層次管理職務和相應任職年限。
現任職務相當于或高于所報考職位的職務層次,符合年齡、學歷及職位相關要求的也可報考。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5年以上工齡,年齡45周歲以下。
6.身體健康。
7.符合所報職位要求。
8.計算工齡和任職年限的截止時間均為2013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受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影響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或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情況的。
5.其他不適宜提任縣級領導職務的情況。
四、公開選拔的程序
(一)組織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區(縣)黨委組織部負責本地報名人員的報名;市直單位報名人員到市公選辦報名;市外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報名,也可直接到市公選辦報名。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為確保選拔質量,選拔職位與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10。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選辦研究決定調整開考比例或取消選拔職位。對不能開考的職位,報名人員符合其他職位報考條件和資格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二)資格審查。區(縣)黨委組織部對本地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報市公選辦進行資格復審;市直和市外報名人員由市公選辦直接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考試中作弊的,以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參加公開選拔的資格。違紀的本市報名人員,除取消選拔資格外,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處理情況在市內主要媒體上公示并抄送所在單位。
(三)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按照擬選拔職位職數與面試人選1:5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四)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在領導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與所報職位的適應程度。
按照擬選拔職位職數與經歷業績評價人選1:4的比例,從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經歷業績評價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五)經歷業績評價。經歷業績評價主要是對應試者的工作經歷和主要業績進行綜合分析,以評判應試人員對公開選拔職位的適配程度。
按照擬選拔職位職數與體檢人選1:3的比例,從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5%、面試成績占45%、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占1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六)體檢。主要檢查應聘人員是否有影響任職的疾病。體檢合格者,經研究后確定為考察對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七)組織考察。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八)討論決定。根據考察情況,中共銅仁市委研究決定擬任職人選,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任前公示。為確保選拔質量,對經過嚴格考察,中共銅仁市委研究認為某一職位確無合適人選的,取消該職位選拔。
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按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
銅仁市2013年全省選拔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副縣級領導干部職位要求表
銅仁市公開競爭性選拔(選聘)領導干部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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