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專業水平,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教師。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數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學教師80名,其中高中10名,初中15名,小學55名(具體崗位數額見附表)。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嚴格標準,按崗聘用的原則。
(三)堅持根據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則。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2013年師范類高校畢業生)。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能夠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有敬業奉獻和改革創新精神。
(三)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四)普通高中教師需具備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類本科一批及以上學歷,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需具備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學歷;初中教師需具備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需具備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幼兒學科教師必須為幼兒(學前)師范類畢業。學歷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證,網址http://www.chsi.com.cn
(五)取得相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專業與應聘崗位專業一致或相近。
(六)已參加工作的應聘人員須經單位、主管部門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五、教師待遇
正式聘用后教師納入全縣正式教師編制,工資自正式聘用當月起由縣財政統一發放。
六、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通過市、縣相關媒體公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2013年7月1日-7月5日)
由招聘辦組織報名,應聘者攜帶畢業證(含學位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一份、本人人事檔案、六張同版小二寸彩色照片和100元報名費。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相關材料由就讀高校出具相關證明(證明應寫明應聘者的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是否師范類畢業生、檔案轉遞時間及在校表現等,并加蓋院(系)和學校公章,負責人簽字)。
應聘者到徐水縣教育局人事股現場報名,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并填寫《徐水縣2013年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時,將調整招聘崗位。
(三)資格審查(2013年7月1日-7月5日)
由招聘辦負責對應聘者的各種證件和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合格者方能參加招聘考試。
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報名資格。
①有犯罪記錄、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②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③有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四)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考試環節,分為筆試、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2013年7月12日9:00---11:00)。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20分)和專業基礎知識(80分)。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理論知識、法律知識、公民道德與職業道德。專業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材教法。試卷由專家組擬定或從國家、省級公開招聘人員筆試題庫調用。題型全部為客觀題,通過答題卡形式答題并通過機讀形式閱卷登統。筆試地點設在徐水小學。監考教師由教育局負責從縣外具備高考監考資格的教師中聘請。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照招聘崗位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全部參加面試。筆試成績在人社局、教育局公示。
2、面試(2013年7月26日)。面試10分鐘,采取試講方式進行,試講內容在應聘崗位現行教材中隨機抽取。面試前考生備課10分鐘,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地點公布。
所有考試過程由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3、公布綜合成績(2013年7月27日)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在人社局、教育局公示。
(五)組織體檢(2013年7月29日—7月30日)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依據招聘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荚嚲C合成績末位出現并列時,優先進入體檢、考核的順序依次為面試成績較高者、普通院校學歷較高者、符合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畢業時間早者優先。
(六)考察考核(2013年7月31日)
招聘辦組織相關人員,通過查閱檔案、座談等方式,對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綜合考察的基礎上寫出考察報告,考察結果公示。
(七)公示結果(2013年8月1日-8月9日)
招聘辦對擬聘人員的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公示地點在人社局、教育局。
公示結束后,在體檢、考核、公示期間出現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而空出的崗位,按應聘該崗位考生的有效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次,總成績并列時,按優先進入體檢、考核人員的順序遞補人員。
(八)聘用安置(2013年8月10日)
公示期滿合格人員與學校簽定聘用合同,辦理增人、入編等手續,工資從正式上崗后的當月計算。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抵頂見習期。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單位終止聘用合同。八年內不準跨鄉鎮流動,否則予以解聘。
七、組織領導(略)
八、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等的人員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違法犯罪事實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違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由縣招聘辦做出取消考試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監察局舉報電話:0312-8683596
人社局舉報電話:0312-8601771
教育局舉報電話:0312-8668799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徐水縣2013年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doc》來源于徐水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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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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