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9號)、《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20號)和原人事部、原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辦發〔2001〕3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2013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10月19-20日舉行。
10月19日上午9:00-11:30考《城市規劃原理》;
下午14:00-16:30考《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10月20日上午9:00-11:30考《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7:00
考《城市規劃實務》。
二、報考條件及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4.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5.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6.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1987年(含1987年)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2)1984年(含1984年)以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符合上述部分科目免試條件,并在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的人員,報名時必須審查學歷和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的年限。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
我省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6月25日至7月25日,資格審查和像片質量審查時間定于2013年6月25日至7月26日,繳費時間定于2013年6月25日至7月28日,現場打印發票時間定于2013年6月25日至8月10日。
(二)報名程序
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打印發票的方式。報考者須憑二代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先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進行網絡注冊,并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報名。
1.簽訂《四川人事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報考者在填報基本信息前須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承諾自己所填報的所有信息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并自覺遵守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選擇是否免試部分科目。報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關條件需免試部分科目的,請選擇“免試部分科目”進行報名。
3.確認檔案號。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模式,檔案號是成績滾動管理的依據,非2013年新參考人員,應直接到網上查詢檔案號并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事項。如果在網上查詢不到自己的檔案號,請及時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核查。否則其成績將無法進行滾動管理,所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4.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寫《2013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