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按國家征兵工作統一安排,2013年起征兵工作時間從冬季調整為夏秋季。北京市2013年征兵6月7日正式啟動。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征兵命令,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北京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北京衛戍區司令部、衛戍區政治部有關通知的要求,以及全國、北京軍區和北京市征兵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案
(一)征集對象:全日制在校生、2013屆畢業生
(二)征集條件:
1、政治條件: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頒布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精神和有關規定執行。
2、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1日頒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3、年齡條件:男青年,在校生為2013年(截止到12月31日)滿18歲至22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歲;女青年,在校生為2013年(截止到12月31日)滿18歲至20歲,應屆畢業生可放寬到22歲。
4、工作日程:6月12日開始征集,6月24日體檢,7月1日定兵,9月1日開始起運新兵,9月5日前運送完畢。
(三)征集辦法:
應征學生請電話聯系武裝部報名。
報名時間:
6月12日-6月19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聯系人:呂經緯 電話:61716804 、13811575779
二、相關政策
(一)優撫待遇
(1)應征入伍學生入伍服役期間,其家屬享受每年不低于2.2萬元的優待金 ,正常退伍并復學的,領取自主就業經濟補助4.3萬元。
(2)國家對每名高校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
(二)退役士兵就業安置
(1)非京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后完成學業且被本市用人單位接收的,可辦理進京落戶手續。
(2)大學生士兵退役后三年內參加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試推薦入讀碩士研究生。
(3)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數量的公務員崗位,定向考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錄數量不低于當年列入人員范圍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0%。
(4)結合全市每年事業單位、市屬國企、非公經濟組織招聘,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數量分別不低于當年列入人員范圍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5%、15%和10%。
(5)服役期視為工作經歷,在公務員考慮和企事業單位招聘時計算工齡,應屆大學畢業退役士兵同時享受國家和北京市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三)退伍復學
(1)應征入伍學生退出現役后一般應回原專業復學,如確有必要轉換專業的,由學校研究確定。具體程序參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學籍變動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
(2)對退役后回原專業復學的學生,學校承認其已修課程的成績和學分,對已修課程或修完總學時數五分之四課程,因入伍而未參加課程考試的,學校可參考其平時學習情況確定其該課程的成績,并給予相應的學分。
(3)應征入伍學生退出現役復學時,原所學專業因調整等原因停辦的,經學校批準可在相近專業復學,已修課程的成績和學分予以承認。經學校批準轉換專業的,原所修課程的成績和學分根據專業情況予以認定。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長學習時間。
(4)在新兵檢疫復查期間退回或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部隊服役中途退役的,由學校安排復學。
特此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武裝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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