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拓寬干部選任視野,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和《湄潭縣公開推薦提名選拔科級領導干部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創新選人用人機制,擴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切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二、堅持的原則
黨管干部原則;
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改革創新、規范易行原則;
因崗擇人,人崗相適原則;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
三、公開推薦提名選拔職位
鎮(鄉)長預備人選5名。
四、公推提名選拔范圍
縣屬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副科級領導干部。
五、公推提名選拔資格和條件
(一)條件:參加公開推薦提名的人員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貴州省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資格: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
(2)大學??埔陨衔幕潭?;
(3)現任正科級實職領導干部或擔任兩年以上副科級實職領導干部,且有一年以上鄉鎮副職經歷(或三年以上的鄉鎮工作經歷);
(4)中共正式黨員且黨齡兩年以上;
(5)身體健康,適應鄉鎮工作;
(6)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7)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或正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調查,以及其他不適宜報考的情況除外。
(8)以上所涉及年限均以截止2013年6月30日計算。
六、 公開推薦提名選拔的步驟和程序
(一)準備階段。制定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相關工作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
(二)發布公告。2013年6月9日至6月16日由縣委組織部通過文件通知、湄潭電視臺、《中國茶城》報、公告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公推提名選拔職位情況、任職條件和資格以及選拔的方式和程序。
(三)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干部自薦和個人舉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干部自薦和個人舉薦必須經單位黨組織同意),報名時間:2013年6月17日至6月19日。地點設在縣公推提名選拔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組織部干部股)。
(四)資格審查。由公推提名選拔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推薦人選按照公布職位任職資格要求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予以公示。
(五)筆試。由縣公推提名領導小組以綜合素質能力測試方式將初步人選進行遴選,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到低取25名進入公開推薦環節,若最后名出現分數相同的一并納入。
(六)公開推薦。召開縣委全委(擴大)會議,聽取競職演講后,進行投票推薦,確定15名考察對象。
(七)組織考察。成立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
(八)確定預備人選。差額考察合格的人選,提交縣委常委會差額票決確定5名預備人選。
(九)公示。對預備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問題或不影響任職的,列為任用預備人選,在鄉鎮長出缺時,由縣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擇優選用,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后,按規定履行任職程序。
七、工作監督。由縣紀委(監察)負責對公推提名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并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在公推提名鄉鎮長預備人選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監督電話:4221025 4227010。
八、本方案由縣公推提名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推提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湄潭縣公開推薦提名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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