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齡問題
年齡的界定以報名日期7月29日為截止日期,凡是各個年齡層次在7月29前出生的為超齡,7月29日之后的則符合條件。比如30歲以下,應該是1979年7月29日以后出生的(含7月29日)。
二、學歷問題
國家承認學歷。崗位要求國家承認學歷的,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交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畢業證、學歷、學位等證件的原件,專業素質考試通過后,辦理錄用手續時須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全日制院校或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崗位要求“全日制院校畢業生”即視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但不包含自學考試、函授、成教、電大、網絡教育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學歷的各類學歷。資格復審時,考生除提交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畢業證、學歷、學位等證件的原件外,提交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原件來認定是否是“全日制院校或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如提交不了的,須出具教育部門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來認定是否“全日制院?;蛉罩破胀ㄔ盒.厴I生”,不能認定的則取消錄用資格。
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或2009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或2009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的,資格復審時,考生除提交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畢業證、學歷、學位等證件的原件外,還必須提交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原件和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來認定是否是“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或2009年應屆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兩證不齊的取消錄用資格。
崗位要求是2009年應屆畢業生的只能是2009年應屆畢業生。崗位只要求應屆畢業生的,根據目前我州畢業生擇業期的規定,凡持有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尚未就業的畢業生都視為應屆畢業生。
崗位要求師范類、醫學類院校的是指學生必須是此兩類院校師范類專業和醫學類專業畢業生,除此兩類院校外的師范類專業或醫學類專業均不能報名(如學校招生時是師范、醫學類院校,后因學校合并等原因畢業后不是此兩類院校經落實后可報名)。
三、專業問題
專業審核嚴格按照簡章及《紅河州事業單位考試專業(學科)試行指導目錄(2009年修訂)》為參考依據,學生的專業必須是符合崗位的專業及指導目錄中學科或大類的規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名稱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崗位要求的專業是某類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名稱應在此類中),以“專業大類”設置的崗位,考生所學專業指導目錄沒有涵蓋的,只要確實是相近專業視為符合崗位專業條件。
在審核中,考生提供的畢業證所注明專業難于鑒別時,可通過網絡等方法查詢該考生的畢業院校的專業設置、培養方向或院系設置,通過查詢來鑒別畢業證所注專業是否與崗位專業要求相符。
四、各類執業資格證書
崗位中要求有各種執業資格證的,對照崗位要求初級或高級教師資格證,只要達到或具備相應等級的均可報名,崗位未明確資格證等級的只要具備任何一個等級都可報名。崗位要求普通話證書的,未明確具體要求的只區分一級二級三級證書;崗位明確如二級乙等及以上(含二級乙等)的按崗位條件進行報名。
崗位要求計算機等級證的,未明確具體要求的只區分級別;崗位明確具體要求如: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含二級)的,按崗位條件進行報名。
設置了各類執業資格證要求的崗位(如:執業醫師資格證、注冊會計師、會計從業資格證等),考生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不符但持有與崗位匹配執業資格證的原則上可視為符合崗位條件。
五、戶口、生源問題
本地生源外地戶口,指紅河州生源在州外院校畢業后戶口一直未轉回紅河州,這類生源只要其父母的戶口仍然在紅河州,其本人仍持由學校遷往紅河州的戶口遷移證則視為紅河州戶口??梢赃x擇報考戶口限紅河州戶口或不限戶口的崗位。
外地生源本地戶口,指州外的生源在紅河州內的大中專院校讀書期間戶口遷入紅河州或畢業后戶口雖未遷出,此類生源不視為紅河州戶口。只能選擇報考戶口不限的崗位。
涉及其它戶口界定不清的,請以戶口簿或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
六、特崗教師、鄉鎮代課教師、大學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報考問題
特崗教師、鄉鎮代課教師經所在單位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大學生到村任職經服務單位及組織部門同意,“三支一扶”的經服務單位及人事部門同意,符合崗位條件的均可以報名。
七、代課教師代課年限問題
鄉鎮代課教師是指農村代課教師(不含城區學校及農村幼兒教師),而且是目前一直在從事代課教師的才能加分,以前擔任過代課教師但現在已經不在崗位上的不能加分。代課教師的代課年限以整年計算,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可按一年計算,中途間斷代課的,扣除中斷的時間后可累計為代課時間。
八、各類資格證明要求
崗位要求各類“資格證書”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各類資格證書的原件;如資格證書在辦理過程中的請出具相關的證明。各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正在辦理中的,由資格考試部門出具具備相應資格證明,但以上情況在錄用時,均需要提供資格證原件,提供不了的取消錄用資格。
九、特崗教師、大學生到村任職、單位在職人員的證明
特崗教師、大學生到村任職、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如不能提供證明的,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影響后續錄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