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結合我區教師隊伍實際情況,按照總量控制、科學設崗、按需補充的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對象及報考條件
1.招聘計劃
2013年我區公開招聘教師15名,具體崗位詳見《高港區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一覽表》(附件1)。
2.招聘對象
(1)2011-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學歷的畢業生,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戶籍不限,報考其他崗位的須為高港區戶籍或生源(指應屆畢業生)。
(2)2011-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戶籍不限。
(3)2011-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音樂、體育、美術專業畢業生,戶籍不限。
(4)35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本科階段或研究生階段為師范類專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戶籍不限。
(5)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戶籍不限:夫妻分居(配偶為高港區戶籍);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父母為高港區戶籍或在高港區擁有固定房產并長期居?。?/P>
3.報考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與報考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社局)和高港區教育局(以下簡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按照公布簡章、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開選崗、公示與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事項如下:
(一)公布簡章
通過高港電視節目中心高港城市頻道、高港區人民政府網站、高港人事人才網、泰州教育人才網和高港教育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13年6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
區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高港區港城路34號)
3.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場集中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報考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到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可延遲至公開選崗前提供,下同)。
委培、定向、聯辦的201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考生,除按簡章要求提供材料外,夫妻分居兩地的,應出具結婚證以及在高港區一方的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應出具父母在高港區的戶籍(房產)證明、獨生子女證或由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的證明材料等;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具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報名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張,繳納報名費98元,特困家庭畢業生憑低保證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本簡章規定,填寫《高港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學科報名。專業類別按《高港區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試行1)》(附件2)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所需專業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系相近專業的,可向區人社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6月14日上午12時。
(3)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報學科等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4)招聘單位依據報考人員《報名表》中提供的情況,對照規定進行資格初審,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未達1:3開考比例的,由區人社局報上級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崗位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15日上午8∶30—9∶3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13年6月18日下午2:30-5:30到區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含60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內容由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組成,公共知識占30%,所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占70%。公共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論、教育法律、法規等相關知識。
筆試時間為2013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地點及相關要求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在指定網站公布。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分跟進)。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對參加面試的考生,區人社局會同區教育局、區監察局等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審核。屆時,考生須提供戶口簿(戶籍證明)、報到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013年應屆畢業生書面承諾后,可延遲至公開選崗前提供),到區人社局參加資格復核。因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放棄出現缺額的,在同學科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繳納面試費100元。
(五)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含60分)。小學語文學科面試采取說課形式;音樂、美術、體育、學前教育學科采取說課加專業技能測試的形式(按說課、專業技能測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面試合成成績)。面試內容、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宣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說課材料:語文、音樂、美術學科使用高港區現使用的蘇教版教材;體育學科使用《小學體育教師備課用書》;幼兒園學科使用《幼兒園綜合活動課程》教師指導用書。
(六)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筆試專業知識成績,如筆試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筆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在指定網站公布。在職人員和已簽訂就業協議的應屆畢業生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時間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同學科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政審)
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按有關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共同組織考察(政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考察(政審)不合格,取消選崗資格: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2.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3.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4.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黨察看處分的;5.近三年內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6.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8.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或另有規定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現缺額,在同學科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開選崗
考察(政審)合格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選崗通知書》,同時,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不能提供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詳見《選崗通知書》。
選崗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選崗通知書》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選崗必須由報考者本人參加,每人限選所報學科的一個崗位,崗位一經選定,不得變更,未選崗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出現崗位缺額時,在同學科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公開選崗結束后,在高港人事人才網、高港教育網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按《泰州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聘用資格。招聘工作接受高港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全程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本簡章由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港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966546(區人社局)86966188(區教育局)
監督電話:86966163(區紀委)
指定網站:高港人事人才網(http://www.gaogangjob.gov.cn)
高港教育網(http://www.ggedu.cn/)
泰州市高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市高港區教育局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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