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為滿足我局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我局按有關要求特制定了天津市水產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一)單位名稱:天津市水產局
(二)招聘用人單位:
1、天津渤海水產研究所
招聘用人單位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通街50號
招聘用人單位主要職能:天津渤海水產研究所(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渤海水產研究中心)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承擔天津渤海漁業資源與生態環境、海水養殖技術與工程、漁業種質資源開發與利用及海洋漁業經濟與信息技術等調查研究工作。
2、天津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
招聘用人單位地址:天津市塘沽區江西路400號
招聘用人單位主要職能:天津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機關工作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漁政船員為事業編制。主要職能是:貫徹國家漁業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漁政監督管理、漁港監督管理、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檢驗、漁業無線電監督管理、漁業水域環境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海上搜救等。對外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漁港監督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漁業船舶檢驗局。
3、天津市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招聘用人單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區解放南路442號
招聘用人單位主要職能:天津市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承擔我市水生動物防疫、水生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的技術性工作;開展水生動物疫病研究、信息采集、疫情撲滅、防治技術推廣、防疫檢疫人員培訓及水質、苗種、飼料、藥物檢測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6、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人員;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三、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專業技術人員5人。
四、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和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根據批準的招聘計劃,統一制定招聘簡章,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tj.lss.gov.cn)上發布公告。
(二)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電子郵件方式進行,其他投送渠道一律無效。
報名人員登錄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j.lss.gov.cn),進入人事人才招考(聘)公告,點擊“2013年5月份天津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性較強專技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工作人員公告”,在對照招聘崗位(見附件1)的基礎上,報考人員下載打印報名表(見附件2),并按報名表規定的格式及說明認真填寫(報名時只能選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報名階段我局不接待任何形式的來訪),并將填寫完的報名表與個人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
凡報考天津渤海水產研究所的人員將報名表發至以下郵箱(745630272@qq.com、tjtjswp@163.com)。
凡報考天津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的人員將報名表發至以下郵箱(745630272@qq.com、tjyzygc@163.com))。
凡報考天津市水生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的人員將報名表發至以下郵箱(745630272@qq.com、jinshsun@163.com)。
(2個郵箱均要發送),并在電子郵件主題中注明“報考單位+部門+姓名”,請發送后打聯系電話進行確認。
報名時間:2013年6月8日至6月14日。
聯系人:賈 靜 聯系電話:23257418
(三)筆試和面試時需要的證件及有關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從業單位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四)資格確認
根據崗位條件,由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確認,報招聘小組審查后,對資格確認人員進行專業科目筆試。
(五)考試與考核
考試采取筆試,考核采取面試。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采取閉卷形式。參加筆試的崗位1:3開考,根據筆試成績取每個崗位的前3名,以每個崗位1:3的比例通知應聘人員進行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合格的同等條件下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優先進入面試;報考天津渤海水產研究所環境科學專業的博士不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
筆試命題、閱卷以及考務工作由招聘小組負責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