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
你局《關于申請調整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函》(津人社辦函[2013]146號)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328號)規定,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收費標準由每科50元調整為每科65元。(含上繳國家考務費10元)
二、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為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收入全部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費時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三、收費單位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并認真執行收費公示制度,自覺接受價格、財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接此文件后,請你局通知市人才考評中心到市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手續。
五、本通知自2013年6月1日起執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津價費[2003]386號)中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收費標準同時廢止。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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