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筆試準考證》一份;
2、2013年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的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學除外),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不能提供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生源地證明材料。
3、在網上報名信息系統中打印的《貴州省2013年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一份?!秷竺畔⒈怼分小皩W校(引導辦項目辦)初審意見欄”須加蓋資格初審部門的印章。應屆畢業的考生,《報名信息表》須加蓋所在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印章;基層服務項目的考生,《報名信息表》須加蓋所在縣及以上“引導辦”或“項目辦”印章;2012年畢業的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未就業的,《報名信息表》須加蓋原畢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印章,已就業的,《報名信息表》須加蓋現工作單位印章;
4、2013年應屆畢業的考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12年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和基層服務項目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是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考生,須提交本人黨組織關系所在黨委或黨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一份。證明材料內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入黨時間、現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等信息;
6、非中共黨員的考生,還須提供校級以上表彰(不含獎學金、競賽型獎勵、競賽名次等),或系(含校屬學院)級“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三好學生”其中一項表彰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7、“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的考生須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再到市(州)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復審,然后持市(州)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其他人員持縣級及以上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簡稱“項目辦”)或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簡稱“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到所報考單位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盎鶎臃枕椖俊比藛T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內容,在《招考簡章》選調條件第7條、第8條中所規定的內容。
8、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參加選調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選調證明);
9、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10、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中共黔南州委組織部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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