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6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3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2〕280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3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6月4日─25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7日9:00─11:30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物業經營管理
9月8日9:00─11:30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14:00─17:00物業管理實務
三、報考條件
㈠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㈡ 免試條件與科目
1. 符合《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2. 按照《關于2010年舉行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49號)規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級別3(免一科)的報考。
四、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代碼表(附件)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絡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進入報名系統或直接進入報名系統(222.180.173.2/webregister)。
㈠ 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級別、專業、科目(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 上傳(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的續考人員(含免試、異地轉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填寫好上年度考試檔案號(可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欄目“成績查詢”中查詢)。上年度已考試合格的科目(不含免二科)本年度不再重復報考。
㈢ 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照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學歷、所學專業、畢業時間、職稱名稱(級別)及取得時間、科目、級別、聯系電話等),對照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重慶市物業管理協會:唐琦、熊鷹,68962916;重慶市房地產業培訓中心:崔太群,63629899。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如遇計算機網絡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咨詢:86868837、86868838。
㈣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和不完整可按“審核狀態”欄提示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㈤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6月4日─27日)進行網上繳費,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的《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和《物業經營管理》考試科目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分別為每人每科75元;《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管理實務》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分別為每人每科80元,新報考人員收取考試成績檔案管理費20元/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報名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