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 別 |
考 試 科 目 | ||
初 級 |
經濟基礎知識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中 級 |
甲 種 |
經濟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綜合考試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乙 種 |
經濟學 |
企業管理原理 | |
統計與會計知識 |
市場營銷 | ||
經濟法 |
經濟數學 |
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專業人員從事的工作不同,分為工業、農業、商業、價格管理、工商管理、物資、財政、金融、保險、運輸、勞動、郵電、房地產、旅游、建筑等15個專業。其中商業設商業管理和商業營銷兩個子專業;財政設財政和稅務兩個子專業;旅游設旅行社和飯店管理兩個子專業;運輸設水路、公路、鐵路和民航四個子專業。
四、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其學歷、資歷符合下列規定:
報考初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本規定發布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經濟專業初級職務),并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土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得博士學位。
以上所要求的畢業年限及工作年限均計算到考試當年年底。
五、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采取單科累積方式,每個科目考試合格由人事部發給單科合格證明。規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后,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證書。
六、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甲種考試,每次考試全部科目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