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頂山市2013年公開招聘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簡章》要求,為方便考生,確保面試資格復審工作順利進行,現將面試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時間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3年5月21日至5月22日上午8:30—下午17:30,具體時間安排見附表,請各位考生按照報考崗位及附表時間安排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二、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在市招辦服務大廳(報名現場交費確認的地方)進行。
三、攜帶材料
攜帶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有效身份證、戶口本(不限戶籍的除外)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A4紙,按以上順序排列),2013年應屆畢業生未發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的可暫攜帶報名時上傳的證明和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會計專業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須攜帶會計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項
擬進入面試的考生必須本人到場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單,無需網上打印??忌窗匆幎〞r間參加資格復審或審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市招教辦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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