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2013年補錄公務員面試、體檢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
具體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時間
1.面試時間定于2013年5月30日進行(面試于當天上午9時開始,8時50分未到場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須在5月29日下午13:30準時報到并接受資格審查。如因個人原因,逾時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不再補審、補試。
三、資格審查、面試地點及交通線路
地點:上海市汾陽路45號(汾陽花園酒店)7樓
交通線路:地鐵1號、10號線陜西南路站下。(具體公交線路見附件2)
四、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和考察
實際面試人數達到錄用計劃3倍以上(含3倍)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少于3倍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規定,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為合格,成績合格者方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結束后,將根據上述原則確定體檢人選,并按照體檢要求組織體檢。
考察人選與職位招錄計劃按1:1實行等額考察。
六、面試確認
1.2013年補錄面試以公告通知為準,不再另行書面通知。請參加面試的考生在公告發布后,立即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面試確認單見附件2)的形式向所報考直屬海事局確認,確認截止時間為2013年5月23日17:00,未按規定時間確認,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2.若考生決定自愿放棄面試的,請于2013年5月23日17:00前將《放棄面試申明書》(見附件2)傳真或郵寄至所報考直屬海事局。如考生放棄面試又不按要求提交《放棄面試申明書》的,視同自愿放棄面試,同時我局將考生情況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七、注意事項
1.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到上海市汾陽路45號(汾陽花園酒店)7樓報到、參加驗證、面試和體檢,否則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不再補試。
2.考生報到、驗證時,須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邊彩色照片5張。
(2)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身份證件(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以2013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者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見附件2)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應同時提供本科或碩士研究生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以非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者提供學歷及學位證書(職位條件未要求學位的無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應同時提供本科或碩士研究生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公務員面試登記表》(見附件2)一份。
(6)以非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失(待)業證明》(見附件2,社會在職、失業、待業人員提供)原件。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6月7日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視為自動放棄錄用。
(7)滿足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各類證明材料:如英語證書或成績通知單(專業八級外語類證書2013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在錄用報到前提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計算機證書、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船員服務簿和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2013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在錄用報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面試時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原件確有困難的考生,可提供復印件。
(8)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或相關工作經驗職位的,提供有關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9)考生系留學回國人員,提供經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0)“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四類人員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具體如下:
①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②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③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④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人員:須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11)考察聯系表(見附件4)。
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和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并上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
所有提供材料復印件原則上要求為A4紙。
3.在讀非應屆畢業的碩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學計劃,不能在2013年7月前畢業的考生),無論以何種學歷報考,一律不予錄用。一旦發現此類情況,將立即停止對該考生的后期各項工作,并將考生情況上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4.考生面試和體檢期間食宿自行安排,各項費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員(須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本人在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費用及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請廣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5.請聯系方式有變動的考生及時將變動情況與招考部門聯系,并保持聯系手機或電話暢通。
6.有關招錄的未盡事項將陸續通過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www.mohrss.gov.cn)、國家公務員局(www.scs.gov.cn)、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www.msa.gov.cn)進行公告,請及時查閱。
7.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招錄公務員監督電話:010-6529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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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提交材料清單及相關樣本、交通路線.doc》來源于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網,最近更新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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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聯系表.xls》來源于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網,最近更新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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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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