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簡介
山東輕工業學院坐落在風景秀麗的歷史文化名城—濟南,是山東省省屬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大力實施“學科領校”方略,積極面向經濟建設主戰場,大力開展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工作,在制漿造紙、釀造、皮革、陶瓷玻璃、輕工機械、食品飲料、農產品加工、精細化學品、資源環境、藝術設計等領域均已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學校有15個二級學院,58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省級特色專業7個,涉及工、理、文、經、管、法等7個學科門類;現有9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4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并有10個工程碩士授權領域和1個藝術碩士授權領域,19個學科專業接受同等學力人員在職申請碩士學位;有1個省部共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9個省級重點學科,7個省部級技術研發中心,1個省級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3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山東輕工業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69名(中級63名,初級6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應聘的應屆畢業生應于2013年7月底之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5、中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6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初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2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要求。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東輕工業學院網站(http://www.spu.edu.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pursc@163.com,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初級崗位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21日-27日;中級崗位報名時間為自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
報名材料包括:(1)山東輕工業學院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2)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3)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4)在職人員應聘的需提供由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同意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5)應聘輔導員崗位的人員還應提交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
應聘人員嚴格按照崗位條件要求報名,報名材料一經學校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2.資格審查
學校在報名期間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在兩個工作日內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給予回復。報名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應及時登陸個人郵箱,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按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到學校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進行復審者視為棄權。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注意查看:http://rsc.spu.edu.cn有關通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三)考試
1、初級專業技術崗位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