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文件精神,結合省政府機關幼兒園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幼兒教師5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見《貴州省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2013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及要求》(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幼兒教育事業。
4.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當日。具有貴州省戶籍。
6. 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 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四、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報名
1. 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5月15日至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 報名地點:省政府辦公廳機關服務中心綜合樓509辦公室(貴州省人民政府大院7號樓對面)。
3. 報名時查收材料:
(1)查驗報名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收取以上材料的復印件1份;
(2)在職報考人員,收取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所在單位無人事管理權限的,收取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3)收取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加蓋工作單位公章),曾在多個單位工作的,按工作情況依次收取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加蓋原單位公章);
(4)收取報名者《貴州省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2013年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表》(見附件二)2份,報名表需張貼照片,加蓋報考人單位公章。
(5)收取報名者近期同底兩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初審,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經請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數。初審合格的人員名單于5月23日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準考證發放
2013年5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點發放《筆試準考證》,發放地點:省政府辦公廳機關服務中心綜合樓509辦公室,逾期不領證者視為放棄考試。
(四)考試
考試由省政府辦公廳組織實施。
1. 筆試
命題為幼兒教師類考題。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60分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示。
2. 面試
根據省政府機關幼兒園招聘的人員崗位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公布。
幼兒教師崗位面試內容為幼教綜合素質考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示。
3.總成績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項,滿分分別為100分,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示。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為體檢對象。
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