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號)精神,為做好2013年度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請各地嚴格按照《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1)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做好網絡報名的初審工作。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請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試網絡報名管理暫行辦法》(云人考[2007]19號)和有關程序組織實施。
報考人員報名時要切實根據報考條件的有關要求,在網絡上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各地考試管理部門對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進行網絡初審,網絡初審合格后考生才能進行網絡報名交費。
二、成績管理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即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三、考試安排及相關事項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考試時間如下:
11月2日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
考生在作答時,應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準確填涂試卷代碼,如未填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四、應考人員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使用涂改帶(液)。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二)客觀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作答,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考生在作答主觀題時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五、考試用書訂購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4號),需訂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考生,可在報名期間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om www.ynrsksw.cn www.ynrsksw.net)進行網上訂購,訂購方法如下:
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點擊“考試用書”進入網上商城訂購教材,并選擇配送渠道。訂購成功的考生將在報名結束后通過配送渠道拿到考試用書。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只接受網絡訂購,網絡訂購時間截止到報名結束當天。
六、報名時間及安排
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中心的有關規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點設在各州、市首府所在地,由各州、市人事考試管理部門負責考點考場的安排工作。其余兩項考試的考點均設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負責考點考場的安排工作。
報名時間:6月1日—6月30日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om www.ynrsksw.cn www.ynrsksw.net)的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和上傳電子照片。考生報名時須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號是否有誤,并選擇一個證書領取地點作為考試合格后的資格復審和領證地點。
考試須進行網絡初審,考生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后的1至3個工作日為資格審核時間,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才能交納報名費用(具體辦法請考生登錄網站后按網站說明進行操作),繳費成功就能確認報名成功。
網絡繳費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4日。各報名點的現場報名時間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時間均為2013年7月4日。
報名結束后,所有報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試前7天左右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確實沒有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人事考試管理部門要求幫助打印,各地人事考試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考生打印準考證的要求。
考生須對提交的報考資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提交虛假、無效資歷的考生,即使其通過考試,但不能在考試后向證書領取地點提交書面真實材料,或不能通過由我中心組織的資格終審,其考試成績無效,不予發放資格證書,考試費用不予退還。務請各地向考生說明。
七、成績查詢及合格辦證
報考人員于考后3個月左右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om www.ynrsksw.cn www.ynrsksw.net)查詢成績及相關辦證事宜。
為確??忌?,合格證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若委托他人代領證的,受委托人須攜帶委托人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八、考試報名費用
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考試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收取考試費用,嚴禁在規定之外收取任何費用,收費文件和標準如下: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云價收費[2011]72號文件,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40.00元/每人每科。
請各地做好考試報名的宣傳和組織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試網絡報名管理暫行辦法》(云人考[2007]19號)的要求,按時準確上報有關數據和材料,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工作中有何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附件:
一、考試報名條件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人職發【1993】1號)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畢業(含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飘厴I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7、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以上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應屆畢業生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