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創新機關公務員交流和選拔方式,進一步優化州委辦公室干部隊伍結構,提高機關整體效能,經研究,決定在全州范圍內公開選調2名公務員到州委辦公室工作。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努力營造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用人氛圍,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選調等具體程序,選調符合要求的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州委辦公室。
二、公開選調的資格條件和選調范圍
(一)州委辦公室公開選調人員的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鄉科級以下干部,在國家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滿3年(截止2013年4月30日);
2、中共黨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黨委辦公室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和文字寫作水平;
5、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選調范圍
全州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要求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三、公開選調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公布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組織考試、考察與體檢、確定人選和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布職位
公開選調2名秘書。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在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報名。報名者如實填寫《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名表可從西雙版納黨建網上下載,網址:www.xsbndj.gov.cn)。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4日至10日。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證明(內容包括是否同意報考及證明參加工作年限等內容)及能證明本人公務員身份的有效證件資料, 經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1式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為方便報考人員,各縣市報名工作委托縣市委辦公室負責,州直單位報名人員直接到州委辦公室報名。由各縣市、州直各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資格初審基礎上,州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后,合格者發放準考證。資格復審后,如選調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低于1:3,該職位選調工作將不再進行。
(三)組織考試(筆試和面試)
州委辦公室公開選調筆試和面試工作由州委辦公室組織實施。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州委辦公室公開選調筆試科目及內容根據選調職位的工作性質與特點,由州委辦公室研究確定。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州委辦公室公開選調筆試評卷工作由州委辦公室組織實施。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面試由面試考官小組負責,州委辦公室公開選調面試考官小組由州委辦公室抽調相關人員組成。
筆試和面試分別采取百分制計分。應試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加權計算。
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屆時另行通知。
(四)考察與體檢
考察人選按選調職位1:2的比例確定。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州委辦公室組織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五)確定人選和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州委辦公室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州委辦公室和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和監督
(一)報考人員應自覺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的有關規定,嚴禁弄虛作假,欺瞞組織。對違反規定和紀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并報請公務員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二)從事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違反選調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對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組織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邀請州第一紀工委全程跟蹤監督選調工作。對違紀行為,干部、群眾可以向組織(人事)部門及紀檢機關(監察部門)檢舉、申訴。受理機關和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認真核實處理。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聯系人:羅海笙 聯系電話:2122419
中共西雙版納州委辦公室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