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8號)精神,現將2013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3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7、8日舉行,設《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客觀題)、《法學基礎知識》(客觀題)、《價格政策法規》(客觀題)、《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客觀題)、《價格鑒證案例分析》(主觀題)5個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9月7日
上午8∶30—11∶00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下午13∶00—15∶30法學基礎知識
16∶30—19∶00價格政策法規
9月8日
上午9∶00—11∶30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下午14∶00—16∶30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二、考試成績管理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5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應試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66號)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二)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三)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四)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凡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只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4個科目的考試。
(一)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四、報名工作安排
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6月18日9∶00至7月1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網上繳費時間定于2013年6月20日9∶00至7月3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請應試人員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查開始時間(不得早于2013年6月19日9∶00),截止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7月2日16∶00。各市應于2013年6月8日前將審核點信息匯總表(見附件)加蓋公章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同時上傳電子版。應試人員可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審核、確認手續。應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各市要嚴格報名審核工作,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應試人員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審核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應試人員還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名成功的應試人員應于2013年9月2日至8日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準考證。
各市務必將審核的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及方式通知到每一位應試人員,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