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校對教學人員的需求,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我校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對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3年應屆畢業生(含已辦理暫緩就業協議且未就業的2011、2012年畢業的往屆生)。
(二)具有廣州市戶籍(不含增城市、從化市,下同)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含番禺區公辦教師,下同)。
二、擬招聘的崗位、專業和人數
根據2013年我校教師的需求狀況預測,我校擬招聘的崗位主要為職業教育的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錄用后將根據我校專業技術崗位的空缺情況,符合條件的,經競聘后再聘用到相應的崗位),專業包括文秘、語文、舞蹈編導、公共事業管理(社區管理)、美術教育,本次擬招聘教師共5名,詳見《2013年廣州市番禺區工商職業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附件1)。
三、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所應聘崗位的工作。
5.無違紀違法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 (聘 )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2013年廣州市番禺區工商職業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職位情況表》。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國外留學歸來人員應聘的,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職位條件要求。
(三)應聘者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等,均須國家承認。年齡、有關年限計算以2013年4月30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四、獲聘者的待遇和管理
(一)獲聘者根據專業技術職務及受聘崗位,享受番禺區相應類別公辦教師的待遇。
(二)獲聘者按照廣州市和番禺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管理。
五、公開招聘的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集中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可委托他人報名)。每人僅限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地點:廣州市番禺區工商職業技術學校橋南校區三樓學校辦公室(南珠路61號)。
3.報名時間:2013年5月7-9日(星期二至四)上午9:00—12:00時,下午2:30—5:30時,受理應聘人員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4.報名時應聘者須提供的證件、資料及有關要求:
(1)提供本人《2013年廣州市番禺區工商職業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需貼上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份。應聘人員必須在“本人承諾”欄中親筆簽名。
(2)應屆畢業生: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成績單)、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身份證、戶口簿、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及其他相關的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2011、2012年畢業的往屆生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及其鑒定證明書、暫緩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3)有廣州市戶籍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及其鑒定證明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簿、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及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人員學歷學位的鑒定證明,可由番禺區人才交流管理辦公室代辦(聯系電話:020-84621543)或自行到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辦理。資格審查時未能提供鑒定證明的,可先提供辦理鑒定證明的回執,獲得聘用資格后再補交。
5.應聘人員報名同時接受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與本人提交的《2013年廣州市番禺區工商職業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上填寫的情況一致,在面試期間我校還可隨時再進行資格復審,如有弄虛作假,即取消面試資格。
6.經現場確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于2013年5月11日(星期六)到我校領取準考證,不另行通知。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準考證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