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經濟專業、計算機軟件與技術(下半年)資格證書省考試中心已下發我市,現將證書領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取方式
各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人事(政工)處統一派人前來領取,不對考生個人發放。
二、資格審查
各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人事(政工)處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對本部門、單位考生資格進行認真審查,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審查結果進行復查,經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將不予發放資格證書。
三、所需材料
領取資格證書時請攜帶所在單位人事處開具的領取證書介紹信、領取證書人員身份證原件、通過人員身份證原件與準考證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同一底版兩寸照片一張。
四、領取時間、地點
證書領取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國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地址:高新區萊蕪市人力資源市場辦公樓市人事考試中心(808房間)。
電話:0634—6296608。
根據原山東省人事廳《關于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1998〕8號)文件規定,過期不辦視為放棄資格,不再發放。請各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考生相互轉告。
萊蕪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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