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即日起——6月(報名、資格審查)
二、5月初——8月底(學習培訓階段)
三、8月31日前省統考辦上報國家統考辦應考人員數據庫和考場設置情況。
四、9月15日左右發準考證。
五、10月10日前各地上報考試值班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
考試試卷運抵省統考辦。
六、10月13日考試,全國統考辦或省統考辦組織人員赴各地檢查指導考試工作。
七、10月21日前,各地統考辦將答題卡安全送交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八、兩個月后考生通過中國統計信息網(http://www.stats.gov.cn)查詢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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