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做好2013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12]157號)精神,我縣尚有8個指標沒有完成招聘,報經州人社局同意,擬補充專項招聘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補充公告如下:
一、專項招聘崗位計劃
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人,崗位計劃詳見《巴東縣2013年度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后)。
二、招聘基本條件
1、納入專項招聘的對象原則上為:教學崗位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和按第一批本科線(以下簡稱“一本”)錄取并取得學士學位的高等院校應屆或往屆優秀畢業生;臨床醫生崗位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聘對象年齡:本科生1984年1月1日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其他條件《巴東縣2013年度補充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后)。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組建專班。由人社部門、編辦、紀檢監察及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工作專班。
(二)專項招聘工作程序:
1、申報計劃,設置條件。用人單位根據編制計劃,設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基本條件。
2、發布招聘公告。在人社部門及主管部門網站發布招聘公告,其招聘公告的發布時間在7個工作日以上。在招聘時,還應在選定的高校校園網上發布招聘信息。
3、組織現場招聘會?,F場宣講招聘工作政策、條件、程序。
4、應聘者投放個人簡歷。收取應聘者個人簡歷,掌握每個應聘者的基本情況,確定面試人員。
5、組織面試。對應聘者面試情況進行綜合評分,按得分高低確定擬聘人員。面試工作細則另行制定。
6、根據各崗位測試成績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擬聘對象,然后進行考核和體檢,考核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等。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7、擬聘對象公示。擬聘對象由用人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在單位公示并報縣人社局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以上。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選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專項招聘資格。
8、備案及聘用管理。專項招聘工作完成后,按上級文件規定由縣人社局審核后報州人社局備案,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對專項招聘的人員,嚴格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專項招聘人員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5年以上的承諾協議。
(三)補充專項招聘工作實行統一組織、統一領導、統一時間進行。補充專項招聘時間從4月下旬開始,5月上旬結束。補充專項招聘高校為湖北大學、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等。符合補充專項招聘條件且愿意參加專項補充招聘的往屆畢業生請關注上述高校校園網的招聘信息。
巴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1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湖北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