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促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號)文件精神和省招生考試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各方面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寧缺毋濫,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建研究生復試工作組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學院成立了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安裕倫)、書記擔任(楊建紅),副組長由學院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長(趙翠薇)擔任,成員包括學院辦公室主任(索惠英)、研究生科工作人員(徐倩、趙宇鸞、狄永寧)
三、復試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根據《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擇優擬定復試名單(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生)。
2、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為擬錄取人數的140%左右。
(二)資格審查
1、考生本人先審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復試條件。
2、學院對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應屆生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和身份證等材料進行審查(對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的身份要嚴格審查)。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需在4月19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復試成績無效。
(三)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1、主要方式
(1)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復試科目及考試大綱請查閱《貴州師范大學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2)面試:由學院按照專業方向成立的專家小組進行,每個復試小組人員3-5人,全方位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邏輯思維、表達等方面的能力。復試專家小組對每位考生面試情況作詳細記錄,并現場獨立評分。
(3)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4)同等學歷及跨專業考生進行加試,環境科學和環境工程專業加試科目為《環境生態學》,其余專業:自然地理學、人文地理學、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學科教學(地理)加試科目為《中國地理》、《世界地理》。
2、主要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 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考察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及從事科研工作的基礎與潛力。
③ 外語聽說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② 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及特長等方面的情況。
③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身心健康情況。
④ 人文素養、 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復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及使用
1、復試成績總分為22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100分、面試100分、外語聽力20分。復試成績總分低于132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及跨專業考生加試科目每科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是錄取排名的重要依據。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50%。
四、調劑生復試要求
1、擬調劑考生一般應具有本科學歷。
2、一般應在同一專業或同一學科門類調劑。
3、在同一學科門類調劑復試分數要求: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B類地區進入復試分數要求。
4、跨學科門類調劑復試分數要求: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B類地區的同一學科門類的分數要求,并達到B類地區調入專業的分數要求。
5、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一般與擬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五、體檢
考生的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費用
復試期間的食宿費、差旅費、體檢費、復試費等由考生自行解決。
七、錄取
1、復試結束后,盡快將復試結果告知考生。
2、學院根據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的總成績分別排名,并參考考生體檢結果和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結果等,擇優擬定擬錄取名單。
3、復試成績總分低于132分、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結果不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4、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出,無論何時發現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貴州師范大學地理與環境科學學院
201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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