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于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1]160號)和《南安市公務員局 南安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南安市2013年度緊缺急需衛生人才招聘指導目錄的通知》(南衛[2013]82號)等文件精神,南安市公務員局、衛生局決定面向福建醫科大學等省內外醫學院校公開招聘緊缺衛生類工作人員133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㈠福建醫科大學等省內外醫學院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㈡已被南安市事業單位編制內聘用或已與衛生部門簽約為“臨床醫學專業本??飘厴I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工作”的畢業生不屬此次招聘對象。
二、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附件2:《2013年南安市公開招聘衛生類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條件
㈠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6. 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2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間出生);其中,取得與崗位所要求專業相一致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8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出生);
7.必須在報考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
㈡其他條件及要求
1.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準予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學位類別相對應)??忌鷮I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2.“臨床醫學”專業為西醫臨床醫學專業,不含“中醫臨床醫學”和“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專業。
3. 以下三類人員均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要求的報考對象:(1)2013年4月1日前常住戶口(籍貫)在福建省的報考者;(2)高考生源地為福建省的報考者;(3)在福建省內高校就讀的2013屆省外生源畢業生。
其他有關戶籍要求的,按以上原則類推。
4. 根據崗位所需的執業資格類別要求,部分崗位“學位”要求為“醫學學士”或“理學學士”學位。符合報考專業要求但不符合報考學位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5.報考代碼為01至49的職位的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報名:
⑴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⑵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注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⑶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6.《崗位信息表》的“備注”欄中標注“不含專升本”的崗位,專升本學歷的考生不能報考。
7.非2013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他資格證書取得或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1日;2013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
㈢相關待遇
本次新招聘人員享受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但所應聘單位若在今后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轉企改制,其待遇按轉制后新進人員的相關待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