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貴州省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和初始提名的有關規定,縣委決定對部分空缺職位開展初始提名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始提名推薦職位
1、平莊鄉黨委書記人選;
2、凱本鄉黨委書記人選;
3、注溪鎮鎮長人選;
4、龍田鎮鎮長人選;
5、龍田鎮人大主席人選。
二、推薦范圍
在全縣行政單位(含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干部中推薦。
三、初始提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推薦人選必須具備《貴州省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任職資格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3、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提名人選須任副科級職務滿兩年以上,黨委書記和鄉鎮長人選還需有鄉鎮領導班子領導崗位一年以上任職經歷或三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
5、黨委書記人選須具有三年以上黨齡;
6、身體健康。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薦提名:
7、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8、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
9、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布公告
下發文件,并將選拔職位、資格條件、推薦程序在岑鞏縣有線電視臺、岑鞏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公告時間為2013年4月9日至10日。
(二)初始提名
1、單位黨委(黨組)推薦提名。各單位黨委(黨組)按照每個職位只能推薦1名人選的要求,集體研究推薦提名人選,未設黨委(黨組)的縣直單位,可以以單位名義推薦。同時填寫《單位黨委(黨組)初始提名推薦表》,并以書面形式向組織部門報送推薦報告,說明推薦理由,加蓋黨委(黨組)或單位公章,并附黨委(黨組)會議記錄。
2、領導干部個人推薦提名。由岑鞏縣縣級領導干部(包括曾任過縣級領導職務的離退休老同志)根據職位資格條件及提名要求以個人名義向組織部門推薦提名人選,每個職位只能推薦1名,多推無效。提名推薦時,要署名填寫《領導干部個人初始提名推薦表》,說明推薦理由和使用建議。
3、組織部門推薦提名。組織部門可根據職位資格條件及提名要求按每個職位提名推薦1至2名人選。在提名推薦時,應填寫《組織部門初始提名推薦表》,并說明提名理由。
4、干部個人自薦。由干部本人向組織部門自薦,每人只能自薦一個職位。自薦須實事求是填寫《干部個人提名自薦表》并說明自薦理由及職務。
由單位黨委(黨組)、領導干部個人及干部自薦的,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5:30前將相關推薦材料交縣委組織部(縣公選辦)。
如提名人選未達到提名職位1:2比例的,則取消該職位配備。
(三)資格審查
4月9日至12日,縣委組織部將嚴格按照公布的資格條件對提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書面征求紀檢監察機關及計生等部門意見。
(四)民主推薦、考察、醞釀及任職
初始提名人選屬提拔任職的,由縣委成立干部考察組按規定到提名人選所在單位進行推薦、考察;初始提名的人選屬于平級交流任職的,根據規定進行醞釀。
經推薦、考察及醞釀后報縣委常委會集體研究后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任免。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初始提名工作在縣委的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加強宣傳。
行文下發至各單位,并將提名職位、資格條件、工作程序在岑鞏縣有線電視臺、岑鞏縣政府網進行公告。各鄉鎮、各單位要積極配合,認真搞好宣傳動員,對符合提名資格條件的,積極做好推薦提名工作。
(三)強化監督。
本次提名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h紀委舉報電話:3574856??h委組織部聯系人:楊柏森、姚元華,聯系電話:3574851。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
《單位黨委(黨組)初始提名推薦表.doc》《干部個人提名自薦表.doc》《領導干部個人初始提名推薦表.doc》來源于貴州省岑鞏縣人民政府,最近更新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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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岑鞏縣委組織部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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