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考單位要求,經研究,決定對部分崗位的招聘條件進行調整,具體補充公告如下:
一、 市農業科學院----農機管理(代碼1103)
將所需專業條件“農機”調整為“農機、機械類”;
二、市交通實驗幼兒園----教師(代碼:1406)
將所需專業條件“學前教育”調整為“學前教育、教育學”;
三、 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管理崗位二(代碼:1502)
將所需專業條件“工商管理、中文、教育學”調整為“工商管理、中國語言文學類、教育學”。
咸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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