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業科學院成立于1958年,1998年改所為院,2001年省林業工業研究所并入本院,2007年經國家林業局批復成立中國林科院湖南分院。我院占地4270畝,座落在長沙市韶山南路。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的規定和我院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林業廳的指導監督下,學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院人事處,由院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事宜,院紀檢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面向社會、雙向選擇、綜合考評、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
三、招聘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有較強的文字表達和團隊協作能力;
4、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5、符合招聘崗位所具備的其它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省林業廳網站及湖南林業科學院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地點及要求
報名時間:2013年3月29日—2013年4月9日17時止(休息日除外)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的方式
現場報名:請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下載并如實填寫好《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和《湖南省林業科學院公開招聘科研成果統計表》(見附件2),同時請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和有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直接到湖南省長沙市韶山南路658號湖南省林科院科研樓404、406室報名。
網上報名:請應聘者將上述材料發送到郵箱(hnlkyrs@163.com)。筆試時請攜帶原件予以核查。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省林業科學院網站進行公示。
(四)考試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達到比例的。對特殊崗位或急需進人的崗位,經報請主管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林業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分析判斷能力和專業技能等。
(五)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執行,有體檢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及體檢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享受本院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5578701;8565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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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南省林業科學院公開招聘報名人員科研成果統計表》來源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最近更新201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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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業科學院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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