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中要求兩年工作經驗的需要提交工作經驗證明。
因為我從以前所在工作單位辭職后,工作單位沒有提供工作服務證明。而現在我所在地方距離原工作單位很遠,沒辦法回去請求并領取工作證明。請問如果我讓原工作單位開據一個工作證明并掃描后E-mail給我,我再彩色打印出來,這樣的的證明有沒有效?
回復:你咨詢下你要報考縣區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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